“鲁迅景墙是拆还是留”追踪:景墙官司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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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18日 14:59:5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绍兴市区鲁迅故里景区景墙上的鲁迅雕像,终于得以保留了!近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协议:绍兴鲁迅故里有限公司保留鲁迅故里景墙上的鲁迅雕像,并以铜牌的形式,在鲁迅故里景墙上注明“参考了李以泰教授的《鲁迅》版画作品”;杭州雁南艺术品制作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李以泰一定数额费用。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上,并没有绍兴市文旅公司等其他单位构成侵权的字样。据知悉内情的有关人士说,调解书表明,与《鲁迅》版画官司有关的仅雁南公司、鲁迅故里公司和李以泰三方,其他方面并不涉及。宣传好鲁迅是大家的共同责任,李以泰教授和有关方面均对此表示理解,所以最终同意调解。
本报曾多次追踪报道此案。2004年8月11日,中国美术学院教授李以泰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绍兴文旅集团、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侵犯其《鲁迅》版画著作权;2005年9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鲁迅》版画官司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处绍兴鲁迅故里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镶嵌在花岗岩浮雕景墙中的鲁迅雕像。鲁迅故里有限公司和杭州雁南艺术品制作有限公司分别赔偿李以泰教授10万元、20万元。但三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随后,省高院在绍兴审理了这一案件。在多方努力下,此案最终调解成功。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作者:
周能兵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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