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10年高利率吸收存款 卷走民间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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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26日 09:47: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前不久泰顺县爆出了一则新闻:当地一家典当行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为诱饵,10多年来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达到1.2亿多元。目前,已有5名涉案被告人被检察机关起诉到了法院。
典当行做起存贷业务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这家典当行位于泰顺县三魁镇,成立于1988年11月,其前身是“秋华当铺”,后更名为“三魁利民旧货调剂服务部”,再后来改名为“三魁利民典当商行”。虽然该典当行是一家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但是他们却不务正业,竟然“挂羊头卖狗肉”,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典当行的负责人还美其名曰:他们的初衷是想通过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支持农民的农业生产,帮助解决一些生意人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因为该典当行吸收公众存款的利息要比银行高些,不少人就是冲着这,将自己的钱存到了这里。刚开始时,典当行的存贷手续还是比较“规范”的,储户来存款要填写定期存单,上面有存款金额、到期日期、利息等内容,并盖有典当行的业务章和会计、出纳私章;而发放贷款一般要求贷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说明贷款的用途、还款期限,以及提供抵押物和信用担保,并在借据上签名按印,经典当行负责人审批即可获得贷款。
生意红火贷款难收回
由于该典当行的存贷手续比较方便,他们的业务不断扩大,以至十里八乡的人都纷纷来存款。一些人往往嫌银行的贷款手续麻烦,也到该典当行来贷款,少的几千元,多的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一笔200多万元也有。一家单位因为一时资金周转不过,也向该典当行贷款了35万元。
毕竟该典当行不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存贷业务红了之后,管理也就松懈了。以致发展到后来,他们对贷款人以及还贷能力的审查就不那么严格了,只要来贷款的人有面子有关系,无须提供房产、汽车等抵押物和信用担保也能贷到款。因为贷款方便,一些人贷到较大的一笔款项后,便人间蒸发了。至案发时,共造成了1391万余元的贷款未收回。2004年6月,泰顺县公安局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
本案留下的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涉案被告人从1990年初至2004年6月间,以该典当行的名义,公开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累计吸收存款达1.2亿余元,涉及存款户3000余户6000余笔、贷款户600余户700余笔。目前尚有部分贷款难以收回,部分存款无法兑现。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明知该典当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帮助吸收存款和放发贷款,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透过案件本身,我们不难发现它留下的一些警示作用:存款人经不住蝇头小利的利诱,将自己的钱存进这家典当行,其实是有很大风险的,以致后来造成了存款无法兑现;而贷款人也恰恰利用了该典当行经营存贷业务的违法性,竟然拒绝归还贷款。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吴庆生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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