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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征税政策所解放的活力
谢高华一届政府“打开城门”后,义乌进入五年的平稳发展期。许多老干部回忆,为了避免“树大招风”,当时政府基本上采取不事声张的方针。“温州的迅速崛起,也为我们创造了条件。”冯志来回忆说,由于有行政级别更高的温州作挡箭牌,义乌在当时的环境下争取到了难得的发展条件。在此期间,主政义乌的郑尚金采取了放水养鱼政策,即在全县推广个体加工户定期定额征税政策,以50个摊位为一个小组,按营业额大小大家坐下来评议纳税额,各个摊位按确定的等级纳税。
这种全新的征税模式结束了“年初定税,年中补税,年末查税”那种人心惶惶、束缚手脚的历史,让义乌的个体加工户放开手脚去创业发展,开创了前所未有的“企业经营户满意,乡村干部满意,财税工商满意,义乌小商品市场兴旺”的全新局面。
到了1990年,义乌小商品市场成交额跃居全国各大专业市场之首,此后年年保持这一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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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蜂者说”土地问题是这样解决的
“义乌的小商品市场就好比是一个蜂窝,经营者就是蜜蜂,政府则是做这个蜂窝的人,蜜蜂在政府的有效控制下辛勤地工作,政府和社会可以现成地去割蜜去收获。”
这是毛光烈在义乌担任市长期间提出的“养蜂战略”,“这个蜂窝,指的是方方面面政府的服务,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解决蜂窝的原料‘土地’是第一位的。”
上世纪80年代末的义乌,城区常住人口已达14万,流动人口6~8万,城区面积扩大到6平方公里。
1987年,义乌提出了建设中等城市的目标,却受困于城市国有土地的无偿、无限期使用。
一方面,政府拥有大量土地所有权,却不能从经济上得到体现,只有投入没有收益,导致城市越发展,开发资金越短缺,基础建设包袱越重;而另一方面,大量农民进城经商,但没有土地,市场对土地的需求旺盛。这种供需关系的失衡,还直接导致一系列违法交易。1990年10月,在毛光烈的带领下,义乌市经济研究小组和体改办成立了国有土地研究小组进行筹备,半年后,报请省政府要求批准试点。1991年6月,浙江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义乌市进行土地有偿使用改革试点。
1991年8月,义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落下第一槌,经过9名个体工商户公开竞标,最后以每平方米5824元成交站前小区3号楼,创造了当时全国土地使用权对内出让地价的县市级纪录。
10年来,义乌市城区面积由不到3平方公里发展到眼下的32平方公里,投入城市建设的资金就超过100亿元,这些资金的绝大部分,就来自市场化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