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治理商业贿赂 4个月查处了30多名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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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31日 07:04:4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再掀“整治风暴”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巧立名目的宣传费、劳务费、差旅费、赞助费、新药推荐费,到提供居室装修、安排国内外旅游考察等等,商业贿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马柏伟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以宁波大剧院工程串案为例,其中原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主任章义顺,即利用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全程指导、监督、审批等职权,采取私自泄露标底和提供专家情况等手法,帮他人在招投标事宜上牟取利益,以收取“信息费”、“咨询费”以及安排老婆、女儿外出旅游等名义,先后收受商业贿赂13.5万元。
商业贿赂犯罪形式除传统的账外暗中给予回扣外,已呈多样化发展,隐蔽性越来越强。针对上述情况,黄生林介绍,浙江当地检察机关已经圈定重点查办案件范围。
首先,将严查发生在重点领域贿赂犯罪案件,包括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行业的腐败案件。
另外,将严查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尤其要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
马柏伟也表示:“医药购销、商品经营、旅游消费和中介机构四大领域将成为省工商部门今年整治商业贿赂的重点,举报人员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宗新建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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