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天有不测风云’!”昨天,浙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小陆沮丧地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她好不容易在省城谋得一份不错的工作,但因政策有变,目前还无法在杭州落户。
像小陆一样,落户“人间天堂”历来是众多毕业生的梦想,但今年6月杭州推出的“人才新政”却让大批本科生碰了壁:不仅将以往本科毕业生的“先落户后就业”改为“先就业后落户”,还要求落户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单位要在满3个月试用期后才考虑是否与我签劳动合同,”小陆说,“到时万一签不下来,我岂不成了‘黑户’?”出于风险考虑,她已决定往南京觅职。
所需本科生已能平衡
2002年,为引进储备人才,杭州市开始推行本科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凡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均可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被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杭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已办理养老保险的,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子女已成年,当事人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可予以办理一名未婚子女户籍进杭。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杭州共引进人才10万余人,其中本科毕业生占67%。
但今年,已实施4年的这一政策发生改变,让不少选择在杭落户、正准备离校的本科毕业生有些措手不及。
6月13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毕业研究生继续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对外地生源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落实就业单位的,予以办理接收落户手续。这意味着,外地生源本科毕业生落户的前提是先就业。
根据通知的说明,实施新政策主要是出于“近来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实际”,目的是“继续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毕业生,在增加人才总量的同时优化人才结构”。“高校扩招后,通过市场选择,杭州目前所需的本科生已能够达到平衡。”该市人才开发中心副主任魏祖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