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8点,温州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的大厅里还有几位市民正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由于国家《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8月1日起,转让住房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近期准备买卖房屋的市民都想赶在新规实施前完成交易。
交易量迅猛攀升
据温州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透露,新政策发布的7月27日当天,市区二手房交易量就达163件,较平时的40件左右,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加。7月28日,该中心为解决突如其来的办证压力,临时增加了6个受理窗口,并决定在双休日照常办理交易手续,当天其交易量就已升至337件。之后的29日和30日交易量也分别达到218件和222件。而在新政实施前的一天———7月31日,该中心的交易量出现了“井喷”,达到了历史最高460多件。
温州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副主任汪福忠认为,此次市区二手房交易量短期内出现激增,除了部分市民为了避免此次的个人所得税外,另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市民想避免6月1日开始实施的营业税,而纷纷将过户时间拖延至可避免缴纳营业税的时间。现在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一推出,打乱了原来某些市民的如意算盘,使其营业税规避不成,才出现了近4天时间如此大的交易量。
同时,据温州市地税局透露,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凡是于2006年8月1日前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并开具《房产交易纳税联系单》的纳税人,要在8月10日前,到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办理有关纳税手续。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将根据房管部门提供的《移交清册》名单,经核对后按原政策缴纳有关税费;而在2006年8月1日后,在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转让有关交易手续的,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将先受理登记,待实施细则出台后再根据新政策办理。
交易价格有所下降
近五日温州市交易量出现了历史最高点,但交易的价格有所下降。据海螺置业总经理马集旺说,近来的成交价格下降了500-800元/平方米,大部分卖房者都愿意“让步”,降价销售房屋。我爱我家业务经理潘震东也表示,近来买房者还价的比较多,每平方还价在500元左右,大约有80%的房东也都同意做出了让步。
马集旺认为,新政策实施后可能又将进入观望期,可能会带动房屋租赁市场,租赁房屋的会增多,出租量也会提高。潘震东说,这次的政策出台遏制了投机行为,大部分的投资者将会退出该市场。他预计接下去市民又将进入观望期,房屋的交易量将会明显下降,但房屋交易价格将会得到理性发展。
可按转让收入1%-3%缴纳
昨日,省地方税务局还向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根据我省实际作了补充: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按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授权各市地方税务局在住房转让收入的1%-3%幅度内确定。温州市具体的缴纳比例将由温州市地税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