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1日开始,在杭州的行政官司中,市民会更多地看到,行政“一把手”站在被告席上———《杭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年在5起以上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得少于2起;10起以上的,不得少于3起。
“一把手”对簿公堂,如此一来,“告官不见官”现象会越来越少。
追根究底———
怕当被告怕出洋相怕败诉
“一把手”不愿亮相被告席
从1988年温州苍南的中国第一起“民告官”以后,全国各地的“民告官”案件慢慢多了起来。然而,经过相关部门调查,有一个不争的事实:面对行政官司,各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亲自出庭的应诉是少之又少;不仅是一把手不出席,甚至机关人员也不出庭,全权委托律师进行诉讼,致使法庭在很多情况下不得不缺席审判。据了解,某市曾有一个统计,在全年2000多件“民告官”的案件中,无一位行政首长出庭。
“民告官”案件,法庭上却常常不见官,工作繁忙往往成了“一把手”不出庭的借口。但究其根本原因,不可否认的是,“官本位”意识在作怪,“一把手”怕当被告、怕出洋相、怕败诉。
浙江省高院行政庭去年曾就此进行过一次抽样调查,调查表明,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流露出,当被告是一件难堪的、倒霉的事情,生平没有做过被告,坐到被告席上脸面无光。对于是否胜诉他们也非常敏感,认为如果自己出庭了还要败诉,非常没有面子,而且自己的形象代表整个机关的形象,败诉使得整个机关形象都会受到影响。
然而,越是行政首长不出庭,许多部门越是不会从诉讼案件中吸取教训,以至于有个别机关会因为同一个问题被老百姓告好几次。杭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张东涛认为,对行政首长而言,出庭应诉意味着从实践中获得一个学习法律、熟悉法律的好机会,更意味着一种责任和压力。他们大胆地在庭上接受质询,有理摆理、有错认错,直接听取民意,有助于强化政府以及各部门的亲民意识、勤政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平等交流。
法治进程———
建德余杭富阳已推出该制度
“一把手”坦然面对“民告官”
综观全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大有“燎原”之势。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全国已有三四十个市、区、县陆续建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但从各地情况来看,县级政府推行得多,大中城市推行得少,杭州是继沈阳、深圳、青岛、成都等地之后推出该制度的大中城市之一。
2005年1月,建德市率先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之后余杭区、富阳市也相继推出,临安市、淳安县、拱墅区等都开始起草酝酿。建德市实施该制度一年半以来,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应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13起行政诉讼案件,被告行政机关“一把手”全部亲自出庭应诉,取得了很好的诉讼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