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案一个月审结 奉化"老年法庭" 为老年人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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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04日 11:35:2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儿子和儿媳妇刚离婚,不料,儿媳妇却把公公告了,称没给她分征地款,要求分3.8万元。开庭的时候,老人说已经给过钱,却又拿不出证据。溪口法庭的法官考虑到老人诉讼能力比较差,于是亲自调查取证,发现在老人儿媳妇的银行户头上,两年前确实有2.2万元,于是判老人还应支付1.6万元。这是几天前奉化市溪口法庭“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判处的一个案件。
“这个案子按照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老人方,如果老人拿不出证据,就可以判老人败诉。但是考虑到老人举证的困难,我们亲自取证。”溪口法庭庭长胡昌宣说。
溪口法庭“老年人维权合议庭”成立于去年底,专门受理涉老案件,并结合老年人的年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据悉,专门为老年人设立维权合议庭在我省法院系统中尚属首个。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快,涉老案件越来越多,据介绍,今年以来溪口法庭审理的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就有30多件,呈上升趋势,现在已经占到了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
“老年人的案件,和一般案件有很大区别,如何为老年人维权,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据胡昌宣介绍,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行动不便,还有的老年人有高血压等老年病,一不小心,甚至会当场气晕在法庭上。
“一般案件审理时间通常是三个月,涉及老年人的案件,我们是一个月;审判形式上主要以调解为主,必要时也到现场去调解。”胡昌宣说,对7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不能到法庭参加诉讼的老年人,法庭不但上门受理、上门开庭,还将上门回访,了解案件判决的后续情况,全面保护老年人权益。
据介绍,溪口法庭“老年庭”审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与老年人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赡养、扶养、离婚、继承等方面。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黄宏 马钧 姜萍平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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