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省了买车的钱员工也多拿薪水
李先生说,目前给他抛来橄榄枝的都是温州的制鞋企业,大多是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
为啥会中意带车求职者?他们的答案很简单:企业在创业初期,不可能把有限资金投在车子上,但企业确实有用车需求。如果单纯去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子,又存在着另找司机等问题。
而录用带车求职,恰恰既可招到人力,又可节约办公成本。瑞安传奇广告公司王老板表示,在招募员工时,他也会优先考虑带车求职者。
同样受车子困扰的,有温州南白象经营头盔加工的周老板。他厂里有10多名员工,车子却只有一辆。“车子不够用的情况经常有。”他说,目前,他也在鼓励员工先出资买车子,然后给他们适当加点工资。
事实上,在众多中小企业主眼里,带车求职者在工作中,他们开的是私家车,通常比他人更爱护车辆。因为拥有私车,他们在与同事甚至上司打交道时,通常比一般司机更自信。
此外,因养路费、修理费等一般由求职者自己承担,公司还可省去一系列年审、检修等琐事。
也许,李先生也深知这其中的道理,对自己未来的工作很有信心。目前,打来电话的这几家企业,能给他的月收入是2000多元,他表示想再等等。“2000多元,除去养路费什么的,就没啥赚头了。”
这里头还有几个法律环节一定要注意
对于带车求职者,温州市运管处表示,如果该私车用于送货等非生活运输,企业一定要去办理营运证,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营运。
车子和人作为捆绑体,劳动者本人的因素排除不说,车子在为企业“工作”过程中,其保障如何体现?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昨天解释,车子不属于劳动合同范畴,其员工事实上只是在为经营需要提供工具,车子是一种实物或是一种投资,如何解决一旦出现的纠纷,劳动法中尚未有明确规定。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唐小平则认为,带车求职者进企业时,双方一定要签订两份协议:劳动合同和类似的“车辆租用合同”。
在后一份合同中,应明确若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问题。因为司机同时具有车主身份而面临第三人的追索,此时司机承担事故责任后,可向公司追索,让公司承担这一责任。
“前提是,这是一般过失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唐小平表示,这是为了显示公平,如果是由于司机本身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车辆或他人财产损坏,不可能也由企业承担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