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实施的“并购新规”对浙江民企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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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22日 09:16: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规不是叫停并购
就在外资并购在浙江方兴未艾之际,8月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并于9月正式实施。
“这是一部立法水平很高和操作程序严谨有序的规范性文件。”在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孙延生律师看来,新规的进步之处在于,对外资并购的主要环节都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境内企业时,除了要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投资者资格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外,还必须遵从中国的土地、环保政策要求,不能妨害中国的经济安全。孙延生表示,新规既遵从了国际惯例又充分体现了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要求。无论是关于产业安全的具体规定,还是关于反垄断的相关约束,新规要达到的目的都是规范并购行为,是为了“更加积极有效地吸收外资”。
并购并非唯一选择
“技术转让、合资、控股,当这些方案都被拒绝后,我们才不得以选择了全额并购这种方式。”谈到当初的矛盾心情,方光明今天还是有些感慨。“毕竟当时我们已经是国内同行业的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15%。”
“全额并购的情况并不多,浙江‘以民引外’有着丰富的内涵,浙江民营企业和外资的合作,更多采取的是优势互补的强强合作模式。”省外经贸厅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与意大利鞋企GEOX已经合作了两年多的“奥康”,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和GEOX共享销售网络,该公司原本远远滞后于内贸的国际贸易,现在已经做得红红火火。
即便是并购,浙江企业也不一定要“一卖了之”。去年,凭借品牌和市场这两样“法宝”,永康王力集团使瑞典亚萨合莱公司放弃了全额并购的初衷,在新的合资公司中,“王力”拿出共享的只是品牌使用权。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刘刚 赵科 黄擎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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