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优势在哪里?
据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张海平介绍,仲裁是一种和诉讼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殊途同归”。因为仲裁裁决书,具有与法院终审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
与诉讼相比,仲裁拥有不少优势。第一,仲裁能快速解决争议。比如,从2006年1月至8月,杭州仲裁委员会共结案259件,平均办案天数82天(自组庭始计算),在30天内就结案的案例共39件;第二,仲裁一般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这样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第三,仲裁的氛围相对轻松、平和,以利于双方的调解和纠纷的解决;第四,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甚至可以选择仲裁程序等,而审判庭的组成人员(法官)的人数和人选,诉讼当事人无权过问。
张海平说,目前,杭州仲裁委聘请了242名仲裁员,这些人都是各个领域的佼佼者,由四大部分组成:一是行政管理部门的专家,包括省市人大、法制办、工商局、药监局等部门的处长级以上专家;二是从事教育研究工作的专家,包括社科院、浙大、商学院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副教授以上级专家;三是经验丰富的律师,包括一些大律师事务所的中高级律师;四是经贸、金融领域的专家,包括企业家、银行行长等。
【仲裁流程】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前提: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
流程:第一步——申请。由申请人填写一份仲裁申请书,主要写明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步——受理。仲裁委员会审查申请人的仲裁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应按受理通知书的要求预交仲裁费。
第三步——答辩。仲裁委员会把申请人的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可以进行书面答辩,并可以提出仲裁反请求。
第四步——组庭。除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外,案件争议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案件争议标的在20万元以上的由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
第五步——开庭和评议。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非当事人旁听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庭审中充分发表意见。
第六步——调解和裁决。双方可以在仲裁庭组织下进行调解。如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在评议后作出裁决。
第七步——执行。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公地址电话】
杭州仲裁委员会——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6楼(咨询电话:88395924、8838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