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陈刚家属更伤心的还有酒友陈动,事发后,陈动就回避着陈刚家属,到后来干脆“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
这一趟伤心之旅,陈刚家人七七八八一共花了两万多,仅仅捧回了陈刚的骨灰。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最后,他们将医院和陈动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一共赔偿17.7万多元。
原告:人到了医院,医院就有监管责任
被告:对方强行拒绝治疗时,医患关系已经结束
陈刚家人认为,第一,人到了医院,医院对病人就要有监管责任;第二,医院消防池的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一排水泥柱中间铁链,很有可能绊到了奔跑中的陈刚,让他跌进了池子。
院方则认为:当陈刚被陈动打醒并强行离开急诊室、强行中止医疗服务的时候,他与医院的医患关系已经结束;陈刚离开急诊大厅后去哪里是他本人的自由,医院不需要、也根本没办法再行使监护职能。另外,消防池的防护措施是没有问题的。
庭审结束,医院不同意接受调解,等待着法院的第二次开庭。
延伸阅读
这类意外的责任认定是个法律空白
医院的服务要尽力“以人为本”
此类事件关于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因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直颇有争议。
记者采访了一些医事法律专家,他们认为除了甲类传染病人、发作期躁狂型精神病人以外,医院并无权强制其他病人的人身自由,因此,其他病人若发生意外,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都将根据医院是否已经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来判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类似纠纷,也给医疗行业的服务规范和管理理念带来了警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要尽力“以人为本”,改善医疗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的品质,防止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