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①:上周五上午,上塘路国美电器的门口摆放着大幅的店庆促销海报,其中在“特价商品”一栏写着“32英寸液晶电视一款,3998元,限秋涛/德胜店5台”。记者随后询问电视机销售区的销售员特价机指的是哪个牌子?一人表示不清楚,一个男销售员把记者领到“上广电(SVA)”销售区,说明特价液晶电视指的就是“上广电(SVA)”。但记者怎么也找不到3998元的特价机,此时一名女销售员说5台机子一个上午已经全部卖光,记者表示不相信后,男销售员又解释说特价机是抽奖凭号子才能购买,而且要买到一定的价格才有抽奖资格。“因为便宜,很多人特地早上过来买东西拿号子,你也知道,促销嘛总要弄点噱头,要不怎么吸引人过来?”最后他这样说,并竭力劝记者购买另一款标价近6000元的液晶电视。
记者调查②:文一路、学院路口有一家“鞋柜”专卖店,这几天打的促销广告是“单鞋低至80元”。对于促销的原因、促销规则、促销日期、促销商品的范围,门口的广告上一点没注明,对于不参加促销活动的鞋子,该店柜台里也没有明示。在“鞋柜”对面一家步步高运动鞋专卖店,门口打着“全场9折起”,真正9折的鞋子却没几双。其实,大街小巷里和“鞋柜”一样不加注明、和步步高一样打着全场促销的商店比比皆是。
消费提示:杭州的商家,大部分没有注明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的习惯,这为他们赢得了“最终解释权”,但最终失去的却是顾客的信任,这在IT卖场里特别明显,好在如今消费者已经见怪不怪。
《办法》执行指数:30%
第十条规定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记者调查①:11月3日,申先生在文三路某卖场看上一款3680元的索爱时尚手机,购买时,他看到柜台里写着可以分期付款,于是选择了信用卡分六期付款。但在柜台结算时,营业员告诉他还需要再付150元左右的手续费,申先生觉得很纳闷,但最后还是花了高于市场价的3830元买下这款手机。
记者调查②:延安路一家“老人头”专卖店在做秋季大清货促销。羊毛衫货柜旁,许多顾客正在选购,羊毛衫货柜上方贴着红纸,用毛笔字醒目地写着“878-128”,很明显这是指原价878元、现价128元。记者挑选了与标价对应的羊毛衫,但这款羊毛衫标签上的价格为698元,并不是878元。问导购员,她说可能是货签上的价格弄错了。
消费提示:杭州很多卖场里,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手续费都是不明示的。手续费该不该收?费率到底是多少?各银行之间有何不同?这些都是问题。零售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这是《办法》中明确规定的,但事实上遵守的商家并不多,消费者在碰到此类问题时应据理力争,或投诉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至于商品标价、货签对位等问题,大部分商家倒是做得不错。
《办法》执行指数:40%
第十一条规定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记者调查①:11月12日,教工路百脑汇数码港做周末促销,在其店堂海报上,索尼H2数码相机标着“原价3400元,现价2891元”,乍看之下以为现在便宜了509元,但同样这款相机中关村在线的报价是“原价2750元,现价2750元加送512M卡”,其实,在杭州的很多数码城也可以拿到2750的价格,两相比较,百脑汇所谓3400元的“原价”显得有点可笑。经对比,不仅是这款数码相机,百脑汇促销广告上的很多商品都有类似情况。
记者注意到,除了百脑汇以外,做“原价”游戏的商家还有很多,手法也是五花八门,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把未成交过的价标为“原价”,二是把历史最高价标为“原价”,三是把“建议零售价”标为“原价”,四是虚拟或乱标“原价”。受最近《办法》实施的影响,不少商家开始把“原价”改为“市场价”,其本质却丝毫没变,但由于《办法》中对市场价没有明确规定,记者也只能存疑。
消费提示:促销时,大部分商家多多少少都存在违反《办法》第十一条的现象。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本次降价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则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碰到商家虚构原价,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
《办法》执行指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