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收费又起波澜。
前天,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提出质疑,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昨天,另一个试点城市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表示,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对于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广州和上海卡拉OK业界对12元/每天·每间包房的版权收费反弹强烈。
“杭州作为省会城市,条件成熟的话,很有可能被纳入第一批收费试点的城市。”昨天,记者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了解到,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很快将在北京、广州、上海三地启动,同时一些条件成熟的省会城市也将成为第一批试点的地区。
而杭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副会长王渭尚在听到这个“急迫”的消息后,马上联想到:11月7日,文化部推进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已悄然在湖南长沙启动试点。
这多少让他陷入了迷茫——“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推进两种不同的卡拉OK版权收费模式,一个马上试点,一个正在试点。究竟该由谁来收费?作为经营者,我们可以选择吗?”
杭州可能参考广州做法
昨天,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之一马继超告诉记者,虽然卡拉OK版权收费目前还没有制定时间表,但协会已经在讨论设立收费机构等一些具体事宜。同时,收费试点工作将同步拓展到一些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杭州很有可能在首批试点城市之列。
看来,卡拉OK版权收费已不再只是大众的谈资。不过,对于如何缴版权费、文化部和中国音著协双通标准如何取舍等,卡拉OK业界却仍然存在质疑的声音——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强调,并不是卡拉OK经营业者抵制缴纳版权费,困惑在于版权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合法,采用何种方式缴纳。他们认为,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的结果,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却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强制要求有关各方执行其标准。
这样的疑惑,杭州的卡拉OK经营者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