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及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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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2日 14:07:3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巩固和推进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督促采购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浙江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1月初开始,计划用1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对浙江省省市两级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部分省级采购单位进行一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各地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也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按照抽查单位和抽查项目数分别不少于10%的要求,分级负责对所辖地区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是今年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的,也是浙江省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的第一次。年初,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将全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结合起来,由浙江省财政厅、监察厅和审计厅牵头负责,重点对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03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目的是要通过采购单位自查和监管部门联合检查,严肃查处和依法纠正政府采购领域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故意逃避政府采购、擅自违反政府采购和人为干预政府采购的现象,并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的领域和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此,今年6月,浙江省财政厅、监察厅和审计厅三个部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周密安排,各被检查单位也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以检查促规范,建制度治商贿。
为做好这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今年8月和10月,浙江省财政厅治贿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会议,专门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对浙江省级主管部门和参加省联合检查组的全体检查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具体就政府采购和反商业贿赂相关的业务知识、组织形式、检查的方法、程序和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在检查中具体做到“一听二谈三看四查”,重点要查“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制约机制、采购操作流程和有关项目的具体采购活动”等四个方面20个问题,同时要求各检查人员务必保持谦虚诚恳、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检查工作纪律,树立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为使检查取得实效,浙江省财政厅、监察厅和审计厅三个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多次研究协商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确定被查单位名单等。目前对浙江省省级15家主管部门和70家采购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由浙江省财政厅统一委托两家省级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检查。对浙江省省市两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也将于近期开始,分别由浙江省财政厅、监察厅和审计厅领导任组长,抽调三个部门和部分市县采购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直接进行检查。整项检查工作计划在今年12月中旬完成,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省予以通报。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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