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的性别歧视 “未婚”竟成女性求职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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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08日 11:01:5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前,29岁的王女士拨通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部的热线,诉说求职遭遇。在一场招聘会上,王女士应聘某公司,手里握有硕士研究生文凭、又有部门经理的从业经历,王女士本以为应聘不成问题,没想到用人单位竟以“未婚”为由将她拒之门外。
“开始,对方对我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业绩都表示满意。当问及婚姻状况时,我自信地回答‘未婚’。”王女士回忆说,没想到招考者却反问她——29岁都没结婚,是不是性格上有问题。用人单位还直言:“以后你是一个高龄新娘、高龄产妇,会带来一连串麻烦。”这让她困惑:根据自己的经验,“未婚”普遍被认为女性应聘中的优势,身边的许多女朋友还在应聘中刻意隐瞒已婚的事实。
这一次的求职经历对王女士的打击不小,找工作也产生了畏难情绪。她求助于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部,希望能帮助解开心中这个“结”。
心理咨询部部长万红告诉记者,前不久,一位毕业于名牌大学、有3年工作经验的26岁女孩子在求职中屡屡碰壁。用人单位也是以“未婚未育”为由拒绝她。因为年龄、婚育等问题在求职中受挫,“该婚未婚”、“该育未育”反倒成了求职“拦路虎”,已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万红坦率地说,该中心心理咨询部平均隔天就有女士来反映因未婚给就职带来困难的伤心事。她分析,女性在求职中遇到的挫折,往往会让她们变得不自信。她建议广大女性要勇敢面对这个问题,对于个人的婚姻、生育顺其自然为好。当用人单位提出质疑时,女性要学会从容说明自己有能力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这种所谓的“婚育歧视”,其实是“性别歧视”的一种新表现。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此外,用人单位观念转变也十分重要,应多角度分析不同年龄段女性职工的优势,不要“一边倒”。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袁艳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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