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土地增值税房源诞生 具体征收细则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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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5日 10:50:4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元旦期间,杭城二手房市场上已产生了第一单涉及土地增值税的房产交易。据裕兴不动产经纪人介绍,这套涉税房源是在1月1日成交的,位于清泰街的写字楼,总价72万元,不过,截至昨天,该房源仍无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原因是杭州征收的有关细则还未出台,目前涉税的非普通住宅只能原地待命。
上个月,浙江省地税局给各地市地税局发了一份文件要求:1月1日起,对于个人转让二手房既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评估报告的,根据二手房交易转让价格的0.5%到3%征收土地增值税。浙江省地税局要求各地市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相关的政策,而杭州将出台的土地增值税细则就是基于此文件。据悉,涉税房源为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
签订购房合同仅相差一天,交易费用多了一大笔。对此,1月1日才赶来签购房合同的买家懊悔不已,“去年12月31日我还在外地出差,实在赶不过来,现在仔细算算,买这套房子要多一大笔交易成本,真是心疼啊。”按照以往经验,房产新税的起征点是根据不动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的,早在上个月底前,各中介公司已把成交的非普通住宅不动产税发票都开出来了。“这套房子要是早一天签合同,我们就能马上去开不动产税发票,赶上新税开征前的末班车了。”经纪人如是说。
不过,目前杭州土地增值税细则仍未出台,为了减少纠纷,在涉及土地增值税的房源交易中,中介公司暂时采用坊间传闻的税率计算方式进行操作。“如果买进卖出在三年之内按照交易价格的1%征收,比如这套写字楼买进卖出是三年内的,所交易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可能是总价72万元×1%=7200元。如果以后出台的细则不是这样的,双方再协商。”因此这套1月1日成交的写字楼,在交易中买卖双方已有约定:若土地增值税所缴金额在7200元以内的,买家表示愿意承担;若涉及金额超过7200元,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那么,市土地增值税细则何时能出台?市农税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具体征收方式的文件还在审批,他们目前没有接到有关通知。不过经历了多次新政的业内人士预测:“按照以前的经验,新税细则出台一般不会超过半个月。”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王筱璐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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