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6月1日起,生活在萧山区的常住农业人口,无社会养老保障、无政府固定补贴的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生活补助金。补助金实行按季发放,通过银行存折直接发放到农民的账户里。补助资金实行区、镇(街)两级财政按低保资金的承担比例承担,共分三类,萧山区财政分别承担45%、60%、75%,其余由镇(街)财政承担。据统计,今年全区共有59145名农村老人可领生活补助金,6月至12月,全区需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金2484万元。以后全区每年将支出资金达4200多万元。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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