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深夜,宁波市救助站业务科科长黄鸿鹰和他的同事们,还在街头搜寻需要帮助的流浪人员。一位20来岁的姑娘在大桥下的台阶上蜷缩着,他们发现后反复动员她去救助站,对方却面无表情、一声不吭,疑似有智力障碍。黄鸿鹰只好带领几名同事强行将其送往医院做全面检查。
这几天,寒流袭甬城,宁波救助站轮番派工作人员上街搜寻流浪人员,动员他们接受救助。然而,情况出乎意料,很多人不愿去救助站,站里近百张床位,空置率达90%。
怕断“财路”,怕被“遣返”
流浪人员误解救助政策
“上个月从贵州来,找不着工作,身上的400块钱也花光了,只能睡这儿。”1月7日,宁波街头,一位露宿的中年人对记者说。
“为什么不去救助站?”
“去救助站就要被送回去,不甘心。”他叹了一口气说,“再咬咬牙,等熬到过年看吧。”
宁波市救助站站长何国信分析,主要有两类符合条件人员不愿走进救助站:一是流浪乞讨者,二就是这样的外来求职者,他们心态更复杂,对于尊严和“自由”,考虑更多。
黄鸿鹰则经常与流浪乞讨者交流。“宁波的好心人不少,沿街乞讨者一天收入五六十元是平常事。”他说,“在他们眼里,救助站再好也比不上有现金收入。曾经有一对河南来的夫妻,口口声声说是要讨钱供孩子上学的,生怕进了救助站断了‘财路’。”
记者在宁波市流浪乞讨人员较为集中的开明街等地,随机采访了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当问及他们知不知道救助站时,他们大多表现得漠不关心,也有的说知道一些。但他们均表示不愿意去救助站,个别“明白人”甚至表现得很不屑:“救助站里最多是管吃管住,最后还不是送回老家?那样我上哪儿要钱去?”
“很大一部分流浪乞讨者不了解救助政策,认为进了救助站就失去了自由,对被救助有一种恐惧心理。”黄鸿鹰有些无奈。
转变职能,实施救助
救助站早已不是收容站
“确实,有些流浪人员还认为救助站是过去的‘收容站’。”何国信说。
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了运行22年的收容遣送制度,以“维护社会治安”为目的的收容站由此也转变为以“救助”为目的。
黄鸿鹰是原宁波市收容遣送站的“老干部”,见证了这个变迁。他说,新《办法》实施后,“遣送站”变成了“救助站”,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宁波救助管理站为例,16名正式人员也由过去的“干部”变成了“服务员”。
湖北省阳新县的柯亨松,在宁波打工半年,挣得一些钱本想回家给亲人治病,没想到一不小心,数千元钱被盗,身无分文,最后在救助站的帮助下得以安全返家。
“这种情况在以前的收容遣送制度下是做不到的。”何国信说。新《办法》把救助变成了一种自愿行为,实行来去自由的开放式管理,只要符合被救助的条件,都可以获得救助。
河北省南和县的受助人刘奇没什么文化,但他为表达自己对宁波救助管理站及其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硬是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了内心的感受:“……当我流浪在宁波街头时,得到了贵站工作人员热情的关爱……感动之余,我决心不再消极地过寄生虫式的生活……”
消除“盲区”,细致服务
救助工作面临挑战
根据新《办法》规定,流浪乞讨人员请求并表示愿意接受救助时,救助站才可以实施救助;如果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要求离开救助站,救助站不得限制。
“救助的原则是自愿,除了落单的未成年流浪者我们按规定可以收容保护外,其他人员拒绝我们也不好强求。”对这些人员,何国信也表示确实很无奈,“如果严格按《办法》办事,完全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是不多的,而更多的是分散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或需要援助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目前,救助站、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在管理中,均存在缺乏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的问题,‘职业乞丐’已成为管理盲区。”何国信建议,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救助;其次,针对“职业乞丐”的管理问题,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宁波受助人87%以上都是外来者。我们只有尽量把工作做得人性化一些。”
据介绍,宁波救助管理站与7家医院建有联络保障关系,2006年救助受助人1770余人,其中,送医院治疗人员120余人,花费医药费用58万余元。同时,为了让部分不愿来救助站的流浪人员不至于受冻挨饿,工作人员每年都要为他们送去棉被、衣物等数百上千条(件)。(中新浙江网1月12日电1月7日深夜,宁波市救助站业务科科长黄鸿鹰和他的同事们,还在街头搜寻需要帮助的流浪人员。一位20来岁的姑娘在大桥下的台阶上蜷缩着,他们发现后反复动员她去救助站,对方却面无表情、一声不吭,疑似有智力障碍。黄鸿鹰只好带领几名同事强行将其送往医院做全面检查。
这几天,寒流袭甬城,宁波救助站轮番派工作人员上街搜寻流浪人员,动员他们接受救助。然而,情况出乎意料,很多人不愿去救助站,站里近百张床位,空置率达90%。
怕断“财路”,怕被“遣返”
流浪人员误解救助政策
“上个月从贵州来,找不着工作,身上的400块钱也花光了,只能睡这儿。”1月7日,宁波街头,一位露宿的中年人对记者说。
“为什么不去救助站?”
“去救助站就要被送回去,不甘心。”他叹了一口气说,“再咬咬牙,等熬到过年看吧。”
宁波市救助站站长何国信分析,主要有两类符合条件人员不愿走进救助站:一是流浪乞讨者,二就是这样的外来求职者,他们心态更复杂,对于尊严和“自由”,考虑更多。
黄鸿鹰则经常与流浪乞讨者交流。“宁波的好心人不少,沿街乞讨者一天收入五六十元是平常事。”他说,“在他们眼里,救助站再好也比不上有现金收入。曾经有一对河南来的夫妻,口口声声说是要讨钱供孩子上学的,生怕进了救助站断了‘财路’。”
记者在宁波市流浪乞讨人员较为集中的开明街等地,随机采访了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当问及他们知不知道救助站时,他们大多表现得漠不关心,也有的说知道一些。但他们均表示不愿意去救助站,个别“明白人”甚至表现得很不屑:“救助站里最多是管吃管住,最后还不是送回老家?那样我上哪儿要钱去?”
“很大一部分流浪乞讨者不了解救助政策,认为进了救助站就失去了自由,对被救助有一种恐惧心理。”黄鸿鹰有些无奈。
转变职能,实施救助
救助站早已不是收容站
“确实,有些流浪人员还认为救助站是过去的‘收容站’。”何国信说。
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了运行22年的收容遣送制度,以“维护社会治安”为目的的收容站由此也转变为以“救助”为目的。
黄鸿鹰是原宁波市收容遣送站的“老干部”,见证了这个变迁。他说,新《办法》实施后,“遣送站”变成了“救助站”,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宁波救助管理站为例,16名正式人员也由过去的“干部”变成了“服务员”。
湖北省阳新县的柯亨松,在宁波打工半年,挣得一些钱本想回家给亲人治病,没想到一不小心,数千元钱被盗,身无分文,最后在救助站的帮助下得以安全返家。
“这种情况在以前的收容遣送制度下是做不到的。”何国信说。新《办法》把救助变成了一种自愿行为,实行来去自由的开放式管理,只要符合被救助的条件,都可以获得救助。
河北省南和县的受助人刘奇没什么文化,但他为表达自己对宁波救助管理站及其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硬是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了内心的感受:“……当我流浪在宁波街头时,得到了贵站工作人员热情的关爱……感动之余,我决心不再消极地过寄生虫式的生活……”
消除“盲区”,细致服务
救助工作面临挑战
根据新《办法》规定,流浪乞讨人员请求并表示愿意接受救助时,救助站才可以实施救助;如果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要求离开救助站,救助站不得限制。
“救助的原则是自愿,除了落单的未成年流浪者我们按规定可以收容保护外,其他人员拒绝我们也不好强求。”对这些人员,何国信也表示确实很无奈,“如果严格按《办法》办事,完全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是不多的,而更多的是分散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或需要援助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目前,救助站、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在管理中,均存在缺乏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的问题,‘职业乞丐’已成为管理盲区。”何国信建议,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救助;其次,针对“职业乞丐”的管理问题,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宁波受助人87%以上都是外来者。我们只有尽量把工作做得人性化一些。”
据介绍,宁波救助管理站与7家医院建有联络保障关系,2006年救助受助人1770余人,其中,送医院治疗人员120余人,花费医药费用58万余元。同时,为了让部分不愿来救助站的流浪人员不至于受冻挨饿,工作人员每年都要为他们送去棉被、衣物等数百上千条(件)。(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