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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培金等请求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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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2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7年1月26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培金、杨丽英、郑造桓、谌青山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接受徐培金辞去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丽英辞去浙江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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