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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呼吁保护最后的“家底”——古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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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1月2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致公党浙江省委提交团体提案:新农村建设中应注意古村落的保护

  浙江在线1月29日杭州讯 (记者 李敏) “古村落是农耕文化的精粹,是一个群体辉煌的或寂寞的历史纪念碑,是人类文化多样性最具资格、最具品位、最具权威的阐述者,它们有经济、历史、旅游和欣赏的价值,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致公党浙江省委向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交的提案开篇精美地阐释了古村落的存留要义。

  调研:古村落发展旅游生态保护存危机

  在本次政协会议上,该党派以团体名义向大会提案组提交了《新农村建设中应注意古村落的保护》的提案,该提案称,古村落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真实记录了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俗民风和原始空间形态,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利用价值。保护住现在已经很有限的古村落,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文化的根基;保护农村的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传统文化的源头。

  两会前,致公党浙江省委组织开展了翔实调研,发现古村落保护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在市场和城市化浪潮的作用下,我国成千上万个古村落的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该提案发出警告: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古村落这个“最后的家底”也将消亡。

  调研组调查发现,许多著名的古村落如浙江省兰溪诸葛村与江西婺源汪口村、湖南岳阳张谷英村等,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无一例外地试图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来促进新农村建设。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对保护古村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其弊端也是有目共睹的。停车场、餐饮设施、宾馆和道路交通建设破坏了古村落独有的儒雅和幽静。古村落建筑经历现代化,和谐的建筑环境遭到破坏: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农民富裕之后,开始向往使用上现代化城市的种种生活设施,进而想改造古村落的布局和民居内的陈设。村民纷纷营造新房或旧房翻新,大量的古民居古建筑被拆除。

  呼吁:天然社会连接纽带不能瓦解

  “千百年来形成的和谐的建筑环境遭到了破坏,传统的乡村自然和文化生态正在悄然消失。有着浓郁乡村文化底蕴的宗祠消失了;当年村里文化人撰写墓志铭的石碑,被砸破做了房子的基础;原本弯弯的小河学着城里的样子给取直了;石板路、石子路铺上了水泥、沥青;更难看的是有些乡村的建筑风格几乎是一个模样,大量的现代装饰手法和材料也随处可见。”提案认为,原住民“真空化”现象日益突出,乡土文化消退:

  提案说,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组成的天然社会连接纽带正在不可避免地瓦解,村落认同感丧失,如楠溪江畔的古村落,原来一些颇具规模的深宅大院,现在居住着的已不是故家旧主的后裔,他们对于住宅的过去一无所知,致使村落里已经很少有人知道本乡本土的历史,很少有人能说出传统的礼仪、风俗,也很少有人去关心和继承。

  建议:古村落保护加入干部政绩考核

  新农村建设对中国古村落的保护是挑战,更是机遇。如果规划有序,措施得当,新农村建设将大大促进古村落保护工作。提案建议,各级领导和村民应充分认识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古村落的重要性,在对干部的考核中倡导保护乡土文化、农村文化遗产的新的政绩观。政府部门应出台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古村落等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文件。此外还应加强地方立法。

  致公党浙江省委建议政府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形成合力和统一的工作步调。同时建立起村民自发保护的机制,激发和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建立古村落技术保障机制,提供技术服务。

  提案呼吁应尽快编制古村落保护的具体规划,古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应与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同步进行,规划的制定应因地制宜,切合实际,重视对建筑、环境风貌、风俗人情的研究,充分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同时古村落保护规划不仅是保护规划,也应是整治和发展规划,要对保护和建设划定范围,既要保护又要满足建设发展的要求。

  该党派还探讨了是否可以对古村落保护采取分级制,古村落分布地区广,地域条件各具特色,不能千篇一律、一刀切,应在前述普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对待,依据不同的情况、价值的大小、完整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可以从村落的环境、形态、人文等方面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确定村落、建筑的保护等级,分别落实保护措施。同时发展恰当的产业,改善村民的生活,使产业的发展具有持续性,提高村民保护古村落的积极性。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李敏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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