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官去年人均结案率全国第一 反腐工作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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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3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去年判处88名县处以上涉腐官员 法官人均结案率全国第一
浙江在线1月31日讯(记者徐晓峰) 去年浙江各级法院加强反腐败工作,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825件,判处罪犯931人,其中涉及县处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8人。这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今天下午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
他说,去年浙江各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507411件,审结、执结案件数均据全国第四位,人均结案数全国第一。
在案件数量增加,人均工作量加大的情况下,浙江各级法院依旧保证了办案质量,尤其加强了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去年,浙江共有34名刑事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5860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被指定了辩护人。
同时,浙江还对罪行较轻、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方式,通过社会矫正试点、缓刑少年犯帮教基地等方式,促使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
2006年6月1日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从9月1日起又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部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此外,各级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各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028件,上升幅度12.6%。有关部门还积极探索通过司法程序审核认定驰名商标,“唐狮”、“人本”等一批驰名商标因此获益。
为了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全省各级法院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全年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收诉讼费3160.73万元,并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执行费一律不预收。
应勇在报告中表示,2007年浙江法院将以公正司法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取消收取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让困难群众也能依法解决司法问题。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徐晓峰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