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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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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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发挥地方立法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修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妇女权益保障、村经济合作社等法规,制定全民健身、青年志愿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森林消防、广告、气象等条例,并就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发展高新技术、民办教育促进、工伤保险、司法鉴定等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就制定曹娥江流域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适时通报年度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协调和监督,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实施。认真执行立法工作程序,坚持和完善立法听证、专家论证、公民参与等制度,规范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提请审议、表决公布等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水平,确保立法质量。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使制定的法规能够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加强对杭州、宁波两市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按照合法性原则,做好报批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
二、认真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监督法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认真实施监督法,就是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今年,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形势、“五大百亿”工程进展情况、科技自主创新等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落实“三项承诺”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年中,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政府提交的上一年度本级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认真执行预算法律法规,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审查省水利厅部门预算、省民政厅部门决算,提高预决算审查质量和实效。支持和督促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今年,常委会将对本届以来连续开展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去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相关委员会要按照常委会要求继续抓住重点问题,切实抓好督查工作,促使有关问题的进一步落实解决,以巩固和发展执法检查的成果。同时开展宗教事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推动宗教事务依法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执行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提高审查质量,探索开展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省政府决定、命令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从履行常委会监督职能出发,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重要信访件的督办,提高信访办理的实效。
开好常委会会议是开展监督工作的中心环节。有关专门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常委会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要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方式,深入审议“一府两院”提交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常委会听取的“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和提出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要及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就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进行调研,并做好现有法规、制度与监督法的衔接,加强对市县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保证监督法的有效实施。
三、继续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代表工作始终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按照中发〔2005〕9号文件和浙委〔2005〕1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认真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丰富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常委会重点工作,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和执行职务提供服务。认真贯彻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代表建议办理规定,坚持“一府两院”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和承办单位领导负责制,听取和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本届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处理落实情况要进行一次回头看,依法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切实推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目前,全省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正在进行,部分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已经展开。省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也将在今年底完成。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全省各级国家政权建设,保证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主持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加强对市县乡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及时回答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督促查处违法行为,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通过换届选举,努力提高和改善各级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结构,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四、全面回顾总结本届以来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要把回顾、总结和提高放在今年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本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评议等重点监督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在回顾中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监督工作的成效。对本届立法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同时加强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着手下一届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的前期准备,保持立法工作的连续性。对常委会各项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认真执行,不断完善,进一步促进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专门委员会要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工作合力。积极做好外事工作,促进与国外地方议会的联系与交流。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的总结和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工作和建设。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党将隆重召开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展望未来,我们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各族人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浙江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