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怎么会有两个主人
拍卖所得的商品房里住了回迁户,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王女士日前向12345反映,她从法院拍卖所得并已办出“三证”的房子,却无法入住,因为在她最近打算入住时,发现已先住进了一户拆迁安置户。
王女士说,房子位于湖墅新村32幢1单元,有40多平方米,她是买给90多岁的爷爷住的,本来准备春节前搬进去,现在看来是泡汤了。
据介绍,此房由浙江广通房地产公司抵债给德清的浙江金盛达房地产公司,由德清法院作价拍卖,王女士拍得此房。根据民事裁定书,王女士一次性把款交付给法院后,办完三证,法院就把款发放给金盛达公司。根据有关协议,法院把款项发放给金盛达公司后,广通公司就应把房子交付给王女士。但现在,尽管王女士有房屋“三证”,却有家难回。因为在她入住前,广通公司已安排一拆迁安置户住在那里。
王女士说,她多次与广通公司联系,但对方经常不接电话,她想到公司去交涉,工作人员告诉她,公司的高管都在外面,劝她还是不要去。
昨天上午,记者找到位于湖墅南路的广通公司。公司销售部的蒋经理说,此事属历史遗留问题。现在的广通公司是2005年1月重组的,现管理方入驻后,原管理方并没有把资料移交。所以关于拆迁户的情况,公司现在一无所知,对其拆迁户身份,公司现在也只能打个问号。因为之前公司曾与该拆迁户联系,提出复印一下资料以便核对,确认其回迁户身份,但对方坚决不同意。
蒋经理最后表示,希望此事最后能妥善解决,合法所有人的权利得到保护,一旦法院强制执行,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将会配合法院执行。
昨天下午,记者又联系了拆迁户王先生。王先生对广通公司极为不满,他说,他是2000年拆迁安置到湖墅新村32幢1单元这套房子的,一直住到现在。王女士也证实,她曾看到过王先生的回迁证。
王先生说,这套房子是公房安置,到现在还不是房改房。2000年入住后他一直找广通公司,希望公司注销房产证,使他可以办出“三证”,但是公司一直拖着。王先生称他已请好律师,准备状告广通公司。
●律师说法
不管怎么说,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主人,那么这套房子究竟应该归谁?记者为此咨询了浙元律师事务所的张轶群律师。他说,在我国,确定房子归属以权属登记即“三证”为准。谁办出了“三证”,谁就是房子的主人,所以王女士是这套房子的主人,她有权要求王先生限期搬迁。至于王先生,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单位要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