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份文件的关键词是一视同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尽管近年来杭州市一直致力于加强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但以文件形式明确“一视同仁”的原则还是第一次。
非公企业人才济济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杭州市的非公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并吸纳了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
来自杭州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6年杭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高达64.1%。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我市有59家民营企业入选,占全国的11.8%,全省的29.06%,连续4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第一。另外,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总量已占全市人才总量的50%以上。
坚持同等对待成为基本原则
正是基于非公企业及其人才队伍的重要性,本次文件特别明确了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同等对待,坚持统筹开发。
其中,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打破体制壁垒,完善政策措施,坚持在政治上对非公经济组织的人才一视同仁,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成为几项基本原则中的核心内容。
政府将出资培训非公企业人才
为了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2007年开始,杭州市人才专项资金将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培训全市中小民营企业以及初创型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资助。另外,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资助。
除了对“老总”级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杭州市还将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资金,作为开展对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经费。
区、县博士后工作站落实经费
为了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今后,凡我市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包括各区、县(市),将可以获得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将给予一次性科研补助经费5万元,各区、县(市)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资助。
需要指出的是,这项政策,首次将各区、县(市)纳入覆盖范围,明确解决了各区、县(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经费问题。
努力提高人才政治社会地位
为了突出“一视同仁”的原则,文件还强调了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所能享受到的同等待遇,例如引进外地人才时,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在落户上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同等政策待遇;所引进的人才,其子女入学将得到保证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还特别强调,要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在评选表彰杭州市杰出人才奖人选、选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选拔国家“百千万”、省“151”、新世纪“131”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其他各类评选、表彰和奖励时,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