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允革
浙江省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干部。主要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通过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6年,先后具体开展对包括食品、家用电子、农资生产资料、建材等六大品种,2216批次的商品进行质量监测,其中监测出了进口名牌服装质量问题、进口皮鞋质量问题及包括东芝笔记本电脑在内的五款笔记本电脑不合格等商品质量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影响。
二、杨军雄
浙江日报新闻采访部记者。杨军雄同志作为新闻工作者一直奋斗在消费维权的最前线,积极报道宣传消费知识,每年采写上百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警示、产品曝光、政府部门消费安全政策等内容的稿件,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推动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5年在报刊开设“每周质量”专栏,利用明查暗访等形式采写10多篇报道;其发表的《“禁鲜令”引出奶业新话题》、《流动“毒菜摊”帮居民长见识》等报道都受到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的高度好评。
三、马福忠
浙江卫视新闻中心采访部记者。马福忠同志从事消费维权新闻报道工作多年,长期配合工商、消协等部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通报商品检测结果、申诉举报热点分析,披露重大典型侵权案件、曝光严重失信企业,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安全预警等,在消费引导、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同志多年来始终以敏锐的新闻触角关注着民生热点,2006年在第一时间及时、充分报道了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麦当劳违法广告、索尼数码相机不合格、国际品牌服装质量不合格、进口皮革质量不合格等洋品牌质量案件,通过主流媒体的权威声音,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洋品牌,实现理性聪明消费。
四、沈天
浙江物产集团退休职工,消费者。沈天同志长期致力于我省的消费维权公益事业,特别是对金融、保险、电信、电力等具有独占地位行业存在的霸气作风、不公平行业现象,做着不懈的交涉、揭露和较量。2006年,因银行按揭贷款扣款日期强行变更,而将银行诉之法院,挑战银行无视消费者平等地位的观念作风。在电信服务行业,相继揭露了多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促使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沈天同志热衷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研究,经常作为消费者代表参加各类听证,真实反映民声民意,为政府部门建言献策,为推动我省的消费维权事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是我省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维权斗士。
五、翁月珍
宁波市消协副秘书长。翁月珍同志在消协主要分管投诉处理工作,她为人正直、处事公道、乐于助人,在业务上刻苦钻研,热心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深得消费者信任,许多消费者慕名而来指名要她调解调解处理,仅在2006年该同志就带领市消协处理了消费投诉2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该同志在消费维权领域十分活跃,深入社区、基层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在电视台、报社作相关咨询解答,积极参加听证活动,多次参与行风监督,点评不公平行业惯例,成为了当地消费者的知心人,社会活动的热心人。
六、蔡伟民:
温州市消委秘书长。蔡伟民同志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二十多年,自2006年担任消费委秘书长以来,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满腔的工作热情,组织发动全市消委系统及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有力地加强了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力度。2006年针对当地餐饮业联合约定的“谢绝自带酒水”行规,在第一时间迅速做出反应,通过媒体公开表示反对这一规定,并组织人员明查暗访,采取各种形式对经营者进行规劝与教育,最终“谢绝自带酒水”的企业联盟瓦解。蔡伟民同志对消费维权事业倾注了满腔赤诚,做了大量工作,赢得了全市人民的好口碑,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线上的一名优秀尖兵。
七、闵云
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闵云同志一心牢系消保事业,始终把消保事业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担任县消保委名誉会长期间,帮助解决了消委人员编制、经费问题,落实了农村维权网络建设经费,并建立了商品推荐活动奖励基金,为县消保开展各项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该同志的大力推动下,县消保委开辟消费教育学校、电视、报纸、网站四位一体的消费教育通道,建立了消费仲裁庭和消费维权巡回法庭,极大地促进了长兴县消保事业的快速发展,成为当地消费维权领域的领头人。
八、柯本立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兼吴兴区消费维权法庭负责人。柯本立同志爱岗敬业,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吴兴区消委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2006年该同志审理了消费维权案件30多件,接待消费者来访70多次,配合区消保委调处纠纷20余件,参加大型维权法律咨询活动4次。“些小吾曹为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柯本立同志为维权护法倾注了自己的满腔热情,他把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用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引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九、李俊
金华市金东区副区长。李俊同志十分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他积极为区消协争取落实编制经费,通过人大、政协提交提案和议案,呼吁社会各界重视消费维权事业,为消协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该同志开拓性地提出并推行“消费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农村消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在李俊同志的努力下,当地的消费维权事业取得了质的飞跃,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十、王日太
江山县消费者协会调解员。王日太同志长年奋战在消费维权的第一线,十多年来孜孜不倦,真情不渝。数年来,他经手的投诉案件多达数千件,先后调解了一大批社会影响深远的投诉案件,为人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四百多万元。该同志热心宣传消法,义务为各部门单位授课200多场次,为当地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深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被当地群众誉为消费维权战线上的“老黄牛”。
十一、张福军
温岭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福军同志担任温岭市消协秘书长五年来,团结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克尽职守,开拓创新。在该同志的积极推动下,2006年温岭法院建立了消费纠纷专门法庭,并在该市消协设立巡回法庭,形成了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庭、消费纠纷巡回法庭、消协法律援助中心“四位一体”维权调处体系,并在有关市场、示范商店推行了消费争议预赔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同志提出的农村消费监督网“三三制”管理模式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为推进全省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十二、张搏渊
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队长。该同志业务精湛,忠于职守,始终坚持科学公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打假治劣“稳、准、痕”闻名于业内,在查处和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领域成绩突出。在职期间,支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79件,其中立案413件,现场处罚266件,责令改正123件,罚没款469万余元。2006年连续破获大要案4起,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并组织调解多起消费纠纷,为净化当地消费市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十三、赵华娟
绍兴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赵华娟同志二十年如一日,在卫生监督岗位无怨无悔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她多次不顾个人安危,带领监督员生业追查地下非法食品加工窝点,切断“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的途径;多少次放弃休息时间,妥善处理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多次参与各种公益性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使人民的健康免遭伤害。在担任县消协秘书长之后,更是热忠参与各种维权活动。二十多年的辛勤努力,换来了消费者的肯定,换来了相关单位的认可,先后多次获得“县级优秀团员”、“县级新长征突击手”、“县级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十四、徐霄燕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萧山分所律师。徐霄燕律师热心于消费维权的公益事业,连续多年参加消协组织举办的3.15活动,协助消费者协会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消费投诉案件,并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义务解答消费者咨询上百件。该同志曾代理丽水青田114户起诉劣质种子一案, 2006年在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广告一案中,徐霄燕等四位律师代理28位患者向华夏医院索赔500余万元。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点评活动,徐霄燕律师应邀积极点评,在社会各界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十五、金芳
舟山市工商局定海分局12315申诉投诉举报中心主任。金芳同志参加工作20多年,长期奋战在工商执法维权的第一线上。该同志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对消费者的投诉不管大小难易,都一一认真对待。2006年带领中心全体同志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1284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4.91元,使“12315”这个电话从众多的服务热线中脱颖而出,成为维权维信的象征。该同志多年出色的执法维权工作,赢得了系统内外干部群众的广泛称赞和肯定,被亲切地誉为消费者的“娘家人”。
参与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