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交了一年就没再交 想拿回保费还要扣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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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14日 14:09: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凌先生三年前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今年他去退保时,却被告知合同已经提前终止,如果想要退钱,就必须扣除手续费。
想退保费被告知要扣手续费
2004年1月,凌先生买了一份民生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根据合同要求,他每年要交4000元保费,一共交6年,之后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把钱返还给他。“签订合同后,我如期交了第一年的费用。可是,由于家庭经济的缘故,我无力再支付接下来的保费。因此,随后的两年我没有再交保险费。”
前不久,凌先生联系保险公司要求退保,却被告知由于没有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已经被提前终止了。如果想退回已交的4000元保费,就要扣除900元手续费。
“问题是,这3年中,我从来没有接到过保险公司方面的任何通知,而且我也没有搬过家,没有换过电话,按理他们完全可以联系到我的。可他们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了合同。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他们的业务员也没有提醒我退保要扣手续费。他们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保险公司:合同已自动失效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运营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缴纳保费是客户应履行的义务,合同里明确约定,客户应该在保单到期之前自行缴纳保费。尽管如此,出于为客户考虑,该公司在客户的保单到期后还会给他留出60天的宽限期,并发出催缴通知书。如果客户在宽限期内仍没有缴纳保费,合同就会在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自动失效。凌先生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凌先生说没有收到我们的任何联系,可能是因为他变更了住址,也可能是我们工作的失误。但是,他并不能因此就将责任推到我们头上。因为催缴保费只是公司提供的一项额外服务,保费主要还是靠客户主动缴纳的。至于900元手续费,也是根据合同条款来扣取的。”
此外,签订合同以后还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期间,如果客户认为保险的相关内容或条款自己不能接受,是可以提出退保的,保险公司也会全额返还已经缴纳的保费。
律师:保险公司有提醒义务
对于此事,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认为,保险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当合同中包含保险公司关于免除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和免除对方权利的条款时,保险公司应该向投保人进行特别的提醒说明。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提醒说明的话,这些条款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投保人说自己不清楚这些条款时,如果保险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当时提醒过投保人,一般被认为没有提醒过。那么,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作者:
谢炯 方薇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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