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位司机向本报热线及交通91.8反映,车经过杭钢厂区,不但要扣下驾驶证,还要被罚款。“罚款是没发票的,给的是收据,这太不合理了。”昨天中午,本报记者和交通91.8的小马等赶往杭钢,经过近两小时的采访、交涉,杭钢保卫处处长殷建立表态,今后对外来车辆不再以罚代管。
司机感觉像设了圈套让我跳
昨天上午10点,驾驶杭州牌照的徐华山进入杭钢厂区道路,被保安以“无关车辆擅自进入厂区道路”为由,扣下了驾驶证,说是要罚款后才还证。在他手上,还有一张去年8月14日被罚50元的收据和罚单。他觉得,这样的罚款措施无法接受。
不少司机也反映,在经过320国道杭钢路段时都会遭遇杭钢保安的阻拦,不但被扣驾驶证,还被罚款,罚款的理由都是“无关车辆进入厂区”。
今年1月,的哥王师傅送客人到杭钢,开到大门时并没有看到外来车辆禁行的标志,于是就按照客人的要求开进了厂区。可是当他出来时,大门已紧锁,两个保安把他拦住了。检查驾驶证后,保安并没有把证件还给王师傅,而是要罚款50元。王师傅觉得这样被罚款着实冤枉,因此就与保安理论起来。
僵持之下,王师傅点起了一支烟,这又成为罚款的理由,保安以“禁止吸烟”为由将罚款数额增加了20元。
两个小时过去,王师傅忍不住拨打了110,这时杭钢的值班经理才进来,经过一番解释,才免去了王师傅的罚款。王师傅现在想起来还是有些气愤,“如果当时大门关着或者说就不能进入,我也不进去了。为什么偏要等我出来时才拦车扣证、罚款,感觉像是设了圈套让我往里跳一样。”
罚单是杭钢保卫处自制的
蔡师傅和王师傅一样,也曾有过类似遭遇,那还是10年前的事。当时清晨五六点的样子,他从外地开车回来,中速经过杭钢厂区时突然被几个保安拦下,说他超速要罚款40元。他身心疲惫无意争执,就交了罚款,但拿到的却是杭钢保卫处自制的罚单。
今年3月12日,曹师傅因路遇堵车,就想从杭钢绕路而行,因为不知道能不能入内,他特意向保安询问。谁知,只是问了一句,保安就以检查为名扣下了他的证件,并要罚款50元。曹师傅说马上掉头,不从厂区经过,但该保安还是坚持罚款。好说歹说,才把罚款降到了30元。可他拿到的“罚款单”,上面盖的是杭钢公安处交通管理专用章,没有编号。
开货车想抄近路的贾师傅也同样遇到麻烦,昨天上午9点,当他被罚款时,他提出可以原路返回,但保安不但坚持罚款,还规定他只能下午1点以后去杭钢保安处交罚款、取证件,这样一整天时间就被耗费掉了。
说法
企业不能行使罚款权
徐华山手上的那张罚单显示,杭钢保安出示的“罚款单”,从形式、颜色等方面都很像交警的罚款单,但事实上这些都是由单位自制,所开的收据盖的也是杭钢保卫处交通管理专用章,而罚款的金额也有很大的随意性。
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轶群表示,厂区内限制无关车辆进入没错,或是在司机自愿的前提下收费进入也是可以的,但是罚款的权力只有行政机关才具有,企业单位是无权行使的。另外,即使行政机关行使罚款权也必须给予财税机关的票据,像杭钢这样没有发票的罚款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种以罚代管的做法值得商榷。
记者昨天咨询了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罚款必须出示税务部门的专门发票,没有发票这一凭证的罚款肯定是不合法的。
杭州交警部门的负责人也表示,厂区道路不是城市道路,属厂区内部管理范畴。
杭钢
对外来车辆不再以罚代管
谈起对外来车辆罚款一事,杭钢集团保卫处处长殷建立一脸无奈。他说,厂区的地理环境非常复杂,整个厂区有3.8平方公里的面积,管理难度较大。厂区毗邻320国道,厂区内有主厂道以及康桥路、金昌路等社会道路,而要去金昌路又必须经过主厂道,因此杭钢主厂道成了不少车辆的“必经之路”。更糟的是,有的从康桥方向过来的货运司机为了躲避国道上超载检查,都拐入杭钢主厂道走,与本身很多的本厂货车抢道,很容易出交通事故。
殷建立说,杭钢曾有公安处,厂区道路是以公安机关的名义进行管理的,到2002年公安处变更为保卫处后,则参照省内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内部的有关保卫条例,对企业内部的车辆进行管理。凡是进入杭钢的车辆,视为企业内部车辆,内部保卫处有权进行处罚。在杭钢南、北入口都设有“无关车辆禁止入内”的标志牌,如果有外来车辆擅自入内,那么就是违反了这一规定,应该给予处罚。
不过,殷建立最终表态,今后杭钢保卫处将不再对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以罚代管,并且他们也会与交警部门协商,争取为厂区道路拿到编码,使其列入交警部门管理范围,由交警部门统一管理。与此同时,本报也提醒广大司机,切不可为套近路而进入杭钢厂区,应严格按交通法规行驶。(2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