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吾良和边雪荣瞅准的正是这个机会,利用少开发票少入账的形式进行大肆敛财。2003年,共销售笋干盐788.2吨,陈、边两人从中截留差价款26000余元,除去相关开支,每人分得9922元;2004年的笋干盐销售过程中侵吞差价款34961元,其中陈吾良分得27730元,边雪荣分得7230元;2005年侵吞笋干盐差价款18496元,每人分得9248元;2006年,两人侵吞笋干盐差价款10200元,这笔钱款因陈吾良的事发而一直放在边雪荣处未分发。
同流合污仓库保管员也入了伙
古人云: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虞不足。陈吾良和边雪荣的“合作”颇见实绩,一次次地伸手,一笔笔的钱款揽入囊中,两人在为高明的聚财手段沾沾自喜的同时,对金钱的渴求和贪婪更是一发而不可收拾,这边拿着笋干盐的差价款,那边又将手伸向了升溢盐(盐业公司从盐厂购买的食盐经加碘、包装等流转环节后比原购买量增加部分的食盐)。
2002年下半年,陈吾良和边雪荣为了应付省盐业公司的检查,要到某乡供销社设一个点。两人叫该供销社的工作人员不用付款先拉走了10吨生活用盐,作为调拨盐处理。2003年4月,陈吾良和边雪荣明知仓库有部分升溢盐不入账的情况下,密谋将拉走的10吨盐以不开发票的形式作为仓库里不上报的升溢盐处理掉。由于公司的升溢盐都存放在仓库中,这些升溢盐公司的账面上是不反映的,但是仓库保管员是知道的,在每月的盘存中如果数量相差不大,一般都不会提出什么疑义;此外,以先拉盐后结款、只留欠条不开发票的形式来进出升溢盐,仓管员一般也不会提出异议。陈、边两人便是利用了仓库保管中的漏洞侵吞了这10吨升溢盐共计13440元货款,每人分得6270元。
见升溢盐上有利可图,两人又开始进一步谋划。要动这些盐,仓库保管员是重要的一环。为了使侵吞升溢盐的钱款更加方便、保险,陈吾良和边雪荣开始拉拢仓管员钟耀宏。面对金钱的诱惑,钟耀宏很快就“充实”进了陈、边两人的队伍。于是,三人分工合作、级级配合,敛财的雪球越滚越大。2003年至2005年间,陈、边、钟三人侵吞公司升溢的生活用盐29吨和食用盐50吨的货款共计81222元予以私分,每人实得27000余元。
……
贪婪,让他们迷失了方向,为钱奋不顾身;贪婪,让他们丧失了理智,为欲痴狂如是;由贪婪而开始的美梦,也最终将被贪婪出卖。
2006年6月,陈吾良受贿一事首先东窗事发。6月10日,富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8月,以涉嫌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陈吾良、边雪荣、钟耀宏立案侦查。
2006年11月22日,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对陈吾良以受贿罪、贪污罪,对边雪荣、钟耀宏以贪污罪依法提起公诉。12月7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数额予以全额认定。
2007年1月4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吾良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边雪荣有期徒刑十年;判处钟耀宏有期徒刑三年。判决下达后,钟耀宏提起上诉。2007年2月13日,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