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 百姓关心之最
昨天,记者到杭州几所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杭州人才市场拦访37人,就“就业中你最关心哪个问题”做了随机采访。
在记者的调查中,90%的被调查者反映最关心的就是就业中的歧视现象。哪些群体易受到歧视:选择的人最多的是残疾人员,而其中艾滋病、肝炎病毒携带者最容易受到歧视。调查中对女性的歧视则排到了第二位。在被访问的20名女性中有12名表示感觉到受歧视。
四川小伙王峰:找工作就怕碰到“黑中介”,希望政府能够加强职业中介的规范。
浙江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黄新敏老师:目前为大学生提供实习的地方太少了,不给他们机会,怎么能要求他们动手能力强。建议社会为在校大学生享有实习权提供机会。
正在杭海路外来劳动力服务中心看信息的一名打工者:我是个外来打工的,我不知道我是应该去劳动力市场还是人才市场,希望统一就业市场。
正在武林广场等车的李先生:年纪大了,又没什么技能,下岗职工找工作最难,要关心困难就业人群。
您对就业促进法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致电96068,或登陆钱江晚报网络版,发表您的看法,我们将把读者的意见和建议递交给省人大法工委,由他们转交给全国人大,也许您的建议和意见对完善这部法有一定作用。
浙江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就业促进不能点到为止
“十一五”期间,我国新增劳动力5000万人,而实际上能够安排在就业岗位上的只有4000万人,那就意味着1000万人面临就业难题。我觉得目前就业促进法草案中有两方面做得不够。
首先,在责任追究方面缺乏法律责任条款,追究砝码不够大。禁止性规定缺乏法律责任条款是立法的一大通病。虽然草案作了诸多禁止性的规定,如禁止“就业歧视”,但这些禁止性规定都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补充相关的法责条款。如现实中不少招聘简章上,明确表示写出,年龄性别籍贯等“歧视性”要求,但对于这些明目张胆的歧视性招聘的处罚却无人追究。
再者,职业培训太过笼统。促进就业既要扩大就业机会,更需要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这不能是笼统的、口号似的培训计划,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确实有效的培训制度。建议强化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并应设有鼓励和促进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的条款。
【百度一下(www.baidu.com)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