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数字化庭审提高司法透明度[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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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12日 12:53:2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4月12日杭州讯(记者 李敏 杨晓燕 通讯员 张兴平/文 记者 王坚颖/摄影)12日上午9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一海上货运贸易纠纷案二审进行网上视频直播。本网联合浙江法院网同步直播,众多网民通过网络实时了解庭审详情。据初步统计,庭审两个小时内,约有5000余人在线观看网络视频直播,至下午5时,本网专题点击量突破18万人次。
直播设备重装上阵
案件直击——二审当庭判决 原告败诉维持原判
12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上诉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上诉人宁波联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诉讼双方没有到庭,均由诉讼代理律师代理。
2005年10月,上风公司委托联众公司代为办理两批宁波至澳大利亚布里斯班港的国际货物运输事宜。联众公司认为其已经履行了代理义务,两批货物在布里斯班港共产生滞箱费、堆存费计133254澳元。由于上风公司没有支付上述费用,联众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风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因主张权利所花费的合理损失。
一审法院曾于2006年12月4日作出判决,认为联众公司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上风公司支付联众公司滞箱费、堆存费133254澳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驳回联众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上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称:原判认定联众公司实际垫付了上述费用没有事实依据;货物在布里斯班港口被滞留是由于联众公司的原因所致,联众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今天法庭的争论焦点在于,第一是货物在港口是否产生了滞箱费、堆存费;第二是过错方是否在被诉方。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以及合议庭审理,法庭认可了被诉方提交的新证据。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符合事实,证据确凿,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庭审正在直播中
网民关注——网络直播庭审一片叫好
昨天,本网的预告消息在论坛发布后,就立刻引来一片叫好声。“直播什么内容意义倒不大,重要的在于,能否实现这样一个美好的前景:法院审理的无论哪个案件,只要我有兴趣,我都可以在家里打开电脑,然后收看或者记录庭审的过程和细节。”网友“自留地”说。也有网友冲着学习知识去的,“这样我们也能了解法律”。
今天上午直播正式开始后,极少见到的法院庭审场面更是让观看网友们大感新鲜,“这样的场面,平时只在电视剧里看过”、“第一次看到庭审直播,很好!”、“不管怎么说,这都体现了一种进步啊!”、“浙江走在前面了,对老百姓而言,更公正,更透明。”……他们纷纷表示。
庭审过程中一些小细节也引得网友“评头论足”,比如一次法官打断了上诉人过于冗长的报告,立刻在论坛有人声援——“法官直接打断,好!”。
今天首次在网上直播的庭审案件是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联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上诉案,网友们似乎并不满足于仅此一场,“以后能多进行这样的网上直播。我欢迎!”、“不错,希望以后有更多的网上直播”。还有人建议,“网上直播,体现了透明度,是很好的开端,但不要搞选择性的直播,应该成为一种制度才好。”
镜头中的法庭和法官
数字庭审——将聚焦百姓关注热点坚持下去
在今年的浙江两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明确表示:年内省高院的部分庭审将开通网上直播,任何一个普通市民都可以到网络上看到案件的审判过程。应勇曾对记者透露,随着科技法庭的建设和对庭审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省高院今年的一大新举措就是打造“数字庭审”,今后将以网上视频的形式对省高院内的部分庭审案件进行直播。
目前省高院各法庭内的网线已经基本铺设完毕,随时可选取一些公众感兴趣的典型案例,在省高院的网站上进行庭审网络直播,而有关海上贸易纠纷的案件的确可以吸引众多市民的眼球,同时也是百姓普法的一个良好渠道。
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周根才说,庭审直播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对于法院工作进行了公开。他表示,今天高院将继续对一些百姓关注的热点案件不定期进行公开直播。
参与今天开庭的被诉方委托代理人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苏康说,庭审直播经历还是头一遭,可能会有一点紧张,但是不会对自己诉讼有任何影响,有了网络视频直播这一程序,他感觉高院做出了一种姿态,更公开,更透明,“这样,当然会更公正!”周苏康说。
庭审直播的众多采访者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李敏 杨晓燕 通讯员 张兴平/文 记者 王坚颖/摄影
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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