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烟草专卖局“温馨提示”受到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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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20日 15:05:0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近日,不少温岭的卷烟零售户陆续收到了这样的“温馨提示”。
自2007年3月7日起,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为了让群众尽快了解《办法》新增加的内容,温岭市烟草专卖局每天都筛选出一系列与烟草有关的新条文,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全市的卷烟零售商。
“不用太费周折,还能让我们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新《办法》!”卷烟户小钱对发送短信的做法就十分赞同。此外,烟草局在市区以及各城镇走访检查工作时,结合实例,对新《办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并对以前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相配套的规定、制度都进行了修改、完善或废止。
又讯:日前,温岭市烟草专卖局被温岭市委、市政府授予慈善集体贡献奖。
自1995年以来,温岭市烟草专卖局共向慈善机构捐款、帮困扶贫、修桥铺路、抗台救灾等共计370万元。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张虹 颜海红 陈笑笑 屠航茜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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