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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经验:和谐的前提是分享

  北欧国家在经济社会制度选择方面有许多相似性,形成了独特的北欧模式。其成功之处,可为中国的改革发展提供有益的启迪和借鉴。

  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

  北欧各国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和主体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工业、农业、金融、外贸等部门,基本上都掌握在私人手里,生产和流通几乎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北欧的经济不仅是私人的,而且是垄断资本主义的。瑞典、挪威、丹麦和芬兰都是资本高度集中的国家。在瑞典,占总人口不到0.2%的资本集团,占有全国公司股票的2/3。国有经济的比重不高,且主要集中在提供其服务的国有公共部门,如教育、医疗、铁路、航空和能源等。电话、电信等领域都已实现充分竞争,政府在这些领域只规定一定的原则,以保证普遍服务的实现。

  高福利

  北欧各国是早已闻名于世的福利国家,各种福利补助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名目繁多,涵盖了儿童津贴、病假补助、医疗保障、住房补贴、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等各项内容。公民从娘胎开始直到进入坟墓,几乎样样都由国家“包起来”。以瑞典为例,孕妇除了分娩住院有补助外,坐出租车到医院分娩,不论多少次都可获得政府三分之二车费的补助。小孩出生后每月可领取约1000元人民币左右的补助,一直领到18岁;16岁以前补助费由父母支配,16岁以后可由本人自立账户,自行支配。除了幼儿园要视家长经济情况酌情收费外,读小学、中学、大学都免收学费,只收书本费和住宿费,每月还可领取约800元人民币补助。生一个小孩,母亲有一年有薪假期(原工资的80%),父亲有一个月全薪产假呆在家中带小孩做家务(芬兰两个月,挪威是女权国家,有四个月)。对于社会上的所有弱势群体,如失业者和病人都有全面的照顾政策。生病超过一个月,雇主给85%的工资,超一年即由国家支付75%的工资,每次看病只需支付挂号费,治疗费药费都由雇主和国家支付。失业者领上年平均工资的75%,一年后领失业救济金,与中等收入的职员工资差不多。总而言之,北欧国家都切实做到了幼有所托,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劳动者和所有弱势群体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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