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维权热线”明天帮你解答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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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29日 08:15:4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4月29日讯
随着“五一”劳动节来临,加班又成为劳动者关注的话题,对于单位要求的加班,劳动者能否拒绝?加班工资应按多少比例支付?4月30日,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开设了“五一劳动维权”热线(号码是87612333),邀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席卫平、工资处处长张林坐镇,一对一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答各种劳动保障维权政策咨询。
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提醒大家:
1、“五一”长假期间,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是需要事先争得劳动者同意的,不能强行命令加班(除抢修、救险、救灾等法定情形外),劳动者对于单位安排的强制性加班有权拒绝,维护自己法定的休息权。
2、“五一”劳动节的法定节假日为5月1日至3日,对于在此时间内加班的员工,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而5月4日至7日是由两个双休日组成,在此期间的加班可按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也可以安排调休。
3、是否属于加班时间要看用人单位实行的是何种工时制度。工时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制度和特殊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度主要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但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必须按日或小时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不适用加班工资相关规定。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作者:
林满君 孙颖
编辑:
陈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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