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停一次车竟然被收去100元钱!说起三天前在宁波市区的遭遇,潘先生气愤不已:“咪表收费”到底是便民还是宰人?
事实上,从今年2月宁波市区开始实行“停车管理新办法”,就一直争议不断。在刚刚召开的宁波市两会上,关于咪表泊车问题也成了热点话题,有关建议就有4份之多。内容涉及改变咪表收费方式、对收费标准进行听证等多个层面。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郑勇律师更是提出,“停车得购卡”属强制消费,有关单位无权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昨天,他一纸诉状,将负责收费的宁波市公安交通保障服务中心告上了法庭。
车主经历 停一次车竟收100元
潘先生是慈溪人。上周末,他带着几名外国客户到宁波赶飞机。
当天中午,看航班时间还早,潘先生和客户们先到宁波市区吃饭。看到餐馆边上就有车位,潘先生暗自庆幸好运气,不用四处找车位。
半个多小时后吃好饭,潘先生准备开车去机场。这时,一名穿着黄色马甲的管理人员出现了:“停车收费,每小时4元。”
潘先生拿出了一张10元钱,让管理人员找零。
可没想,这位管理人员表示,由于是咪表泊车,他不能收现金,只能刷卡。IC卡只有100元和200元两种面值。
这下,潘先生呆住了。即使买了面值最小的卡也要100元,可他平时极少到宁波市区来,这种卡又只能在宁波市区使用。“这不就相当于花了100元钱停一次车嘛。”
由于客人急着赶航班,虽然憋了一肚子的气,潘先生只能买了一张卡。
回到慈溪后,潘先生越想越气愤,给本报热线打来了电话,让记者为他讨个说法。
部门声音 100元的IC卡不能退
带着潘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宁波市公安交通保障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停车难是宁波交通环境的一大瓶颈。为了缓解这个矛盾,从今年2月开始,宁波市区开始实施道路泊位咪表收费制度。
这位工作人员说,咪表按小时结算,使原来长期占据停车位的车主有了时间意识,缓解本来紧张的停车位。由于咪表是自助停车,消费者刷卡停车,不需要人工收取停车费,这避免了停车收费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对于潘先生的遭遇,这位工作人员也表示同情,她建议外地车辆到宁波,最好找不是咪表计费的地方停车,否则他们也爱莫能助。而对于IC卡面值为何这么高,没有用完IC卡为何不能退等问题,她表示这是文件规定的,他们也只是执行者。
昨天,记者在宁波鼓楼附近发现,免费的路边停车位非常少,早就被本地车辆“捷足先登”。外地车一般都不熟悉宁波,要想找到车位,真是“难上加难”。
代表质疑
咪表收费标准未经听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咪表泊车,不仅外地车主颇有微词,本地车主也有不少非议声。东方热线和天一论坛上,都有许多质疑的帖子,矛盾焦点集中在收费价格和计费方式上。
在刚刚召开的宁波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也不约而同关注起咪表泊车的车位规划、收费和管理问题。
不少代表都认为,咪表泊车,需要车主们较高的认可度和自觉意识。但目前收费计时方式不合理,价格也过高,导致不少车主违法停车,不把车停在指定的泊车位上,反而影响了交通。
刘青梅代表则提出,咪表收费标准要进行听证,需要重新制订收费管理办法。她表示,收费办法可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建议前20分钟免费停车,超过20分钟算1小时,超过1小时后按每小时2元至3元计费。
对于外地车主的烦恼,张筱红代表建议泊车卡可改换成可充值的卡和一次性卡两种,一次性卡便于来甬的外地客人使用。同时充值的最低金额可以从10元起,符合不同需求人士的需要。
律师说法
停车得购卡属强制消费
与众多的质疑声和建议声相比,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郑勇律师从专业角度提出,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停车必须购卡属强制消费,有关单位无权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
郑勇律师分析说,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关单位规定“停止收现,实行统一打卡”、“泊车卡设置最低100元的消费额度”、“咪表泊车位停车的车主必须得购卡”,属于强制消费,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此外,宁波的市区道路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对道路收费是行使公权的行为,一家公司根本无权收费。而且他的车辆已经缴纳了四自工程费,因此他有权使用城市道路规划范围内的停车位,如果再被收取停车费,属于重复交费。
郑勇律师表示,作为一名车主,他曾经被迫购买了一张泊车IC卡,可这属于无效合同。他已经将宁波市公安交通保障服务中心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