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嫌犯"网开一面" 42名失足少年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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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31日 09:07: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5月31日讯
“如果真的要坐牢,阴影可能一辈子都摆脱不了。”昨日得知儿子没有被萧山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远道赶来的阿龙父母感激不已,并表示要好好教育孩子。
16岁的阿龙来自贵州松桃县,初中毕业后就与老乡来萧山打工,并和朋友唐某租住在一块。
今年3月27日晚,唐某等人翻围墙撬窗栅进入萧山区进化镇工业园区内一家厂房的二楼办公室,盗走电脑等价值上万元的财物,事后将赃物放在阿龙租房内。很快,警方就将唐某抓获,并搜查到赃物。随后阿龙也被以涉嫌窝藏赃物罪一道移送萧山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真审查后发现,与唐某合住的房子虽然是阿龙租用,但实际是跟唐某两人合住,唐某配有租房钥匙一把,案发当天晚上唐某拿钥匙开门然后搬入电脑,当时阿龙在室内睡觉,醒来后也没有表示反对。
办案人员本着教育挽救为主,惩治处罚为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认为阿龙涉案时尚未满18周岁,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故做出不批捕的决定。
据了解,萧山人民检察院根据这一原则,自2005年来共对23名未成年人做出不批捕决定,对10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另有9人建议公安撤回起诉。(涉及未成年人已使用化名)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张悠 本报记者 陈洋根
编辑:
瞿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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