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渔,80岁——若没低保,家早散了
“如果没有低保金,我们家的日子肯定是没法过的。”说这话的人今年80岁,名叫张友渔,家住杭州十五奎巷城隍牌楼巷。
昨天,记者走进他家时,第一感觉就是简陋。一居室的家,仍然是房子交付时的毛坯房主卧室里,除了两张床,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家具。
张友渔说,他今年80岁,67岁时和现在的老伴结了婚。老伴是个残疾人。如今,12岁的儿子还在上小学五年级。
“早年,我在河坊街那边开个小面摊,每个月多少还有点收入。”张友渔说,后来,因为拆迁,他的面摊没了,生活来源也一下子断了。
残疾的妻子靠每月500块钱生活补助过日子。那点钱只勉强够她自己的医疗费,张友渔自己年纪也大了,继续找工作很困难。
两个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还要拉扯一个孩子,日子过得可想而知。所以,当张友渔的条件符合特困家庭条件后,十五奎巷社区马上给他家办理了低保补助手续。
“一开始,我们每个月能领到200多块钱。现在,低保金提高到了375元了。”张友渔笑着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家加上老婆的那500块钱补助,算下来,一个月家里有近900元的生活费。
“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的帮助,我们这个家,早就散了。”张友渔说,社区每次上门慰问他们家时,都会送来米、油等生活用品,冬天送棉被,夏天,还给他们家送了一台电风扇。
张友渔说,现在住的房子,也是政府提供的公房,每月只要缴纳35元房租费,还有有线电视费,也是免费的。另外,他们家还享受着居家养老的标准,每周有人免费帮他们做家政,为他们洗衣服、搞卫生。
“政府和社会这样关心我们,可我和老婆都老了,唯有希望孩子能争气,把书读好,将来去帮助社会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省民政厅低保处处长蔡国华
记者: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有什么不同?
蔡处长:根据省政府规定,全省城镇低保标准一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凡是家庭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记者:同样是低保家庭,哪些人能享受全额补助?哪些人只能享受差额补助?
蔡处长: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以及低保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对象,享受全额补助。有收入来源但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实行差额补助。
记者:如果低保家庭的收入是动态的,那怎样衡量和管理?
蔡处长:按我省低保政策规定,低保补助是动态性的,对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但对家庭收入增加超过了低保标准的低保户,应退出低保。为此,在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和日常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普遍采取了“三公开”,即申请人家庭情况公开、核查情况公开、审批结果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省民政厅低保处处长蔡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