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5日讯
昨天一早,杭州市电力局的施工车开进了龙坞镇上城埭村,为村民盛志华家装上了单相峰谷电表,做好启用峰谷电前的准备工作。盛志华可高兴了,他说,这些年来家里添了好多的电器,光空调就有好几台,一到夏冬两季,电费一个劲地往上涨,用上了峰谷电后,电费肯定能省下不少。
据悉,浙江省所有装有“一户一表”(单相)的城乡居民,今天起都可以申请执行峰谷电价了(杭州地区三相电表用户,将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开放)。
电力部门消息,根据现行的《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为:
月用电量5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高峰电价0.568元/千瓦时,低谷电价0.288元/千瓦时;月用电量51-200千瓦时部分:高峰电价0.598元/千瓦时,低谷电价0.318元/千瓦时;月用电量2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高峰电价0.668元/千瓦时,低谷电价0.388元/千瓦时。
有意申请峰谷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须凭身份证及近期电费通知单或电费收据就近到当地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已安装单相峰谷电表的居民用户可直接申请使用峰谷分时电价功能,不另行收费;未安装单相峰谷电表的居民用户需进行峰谷电表改装,改装费用标准为单相峰谷表50元/只(三相峰谷表改装费用标准为50元/只,目前杭州暂不办理,条件成熟后逐步开放)。
城乡居民用户申请并执行峰谷电价满一年后,要求停止执行峰谷电价的,在经申请获准后可恢复执行非峰谷电价,但已缴纳的改装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