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将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障体系
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最低一次性交纳7200元即可享受每月350元生活保障费
浙江在线6月25日杭州讯(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钟翔) 如果您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业户籍满25年,年满60周岁,同时没有养老保障,从即日起,您将可以参保杭州市最新推出的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成为杭州社会保障“安全网”中的一份子。
今天下午,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发布《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实施意见》——从现在起,凡符合条件的居民就可以抓紧时间到社区办理申请参保的手续,最快可在下个月就享受到每月350元的生活保障费。
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此乃杭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新举措。根据调查分析,目前杭州市区居民中年龄在60岁以上、没有社会保障的约有5万人左右,新办法出台后,将在理论上把所有市区城镇居民纳入社保体系,从而达到“老有所养”的目标。
对于这一新办法,本网记者亦及时请来社保专家一一答疑解惑。
焦点之一:参保条件
根据《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实施意见》,此次参保的范围与对象是——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业户籍且已满25年、年满60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
同时,1996年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划入市区的老年居民,划入前其在当地的非农业户籍年限,可视作杭州市区非农户籍年限。
记者提醒:已享受各类政府补贴的人员,包括按月领取精简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的人员,若需申请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的,应填写《自愿停止享受政府补贴待遇表》,确认停止发放后,方可享受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
焦点之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以本人交纳时的实际年龄按每月200元计算至75岁,若至75岁其缴费时间不足3周年的按3周年计算;缴费时为75岁(含)以上人员按3周年计算。同时,费用需一次性缴清。
为更好地说明问题,社保专家给记者举了两个简单的例子:
情况A:张三 年龄73岁
一次性缴费金额=200元╳12月╳3年(73岁至75岁,不足3周年,按3周年计算)=7200元。
情况B:李四 年龄65岁
一次性缴费金额=200元╳12月╳(75岁-65岁)=24000元。
情况C:王五年龄 76岁
一次性缴费金额=200元╳12月╳3年(年龄超过75岁,按3周年计算)=7200元。
“最少一次性缴纳7200元,就可以享受到每个月350元的生活保障费,一年加起来就可拿到4200元,还是相当实惠的。”社保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提醒:缴费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和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调整等因素适时调整;参保时为孤寡老人的(需民政部门认定)免予缴费,由财政负担。
焦点之三:如何参保
为方便老年人办理参保手续,杭州市社保部门亦尽量简化手续,申请参保人只需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交劳动保障室。
经劳动保障、民政、公安部门审定后,核定应缴费额,并发给缴费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15日内到杭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指定银行一次性缴清费用即可。
记者提醒:委托他人办理参保申请手续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焦点之四:待遇享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杭州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为每月350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
社保有关负责人提醒有关居民抓紧时间办理参保,因为凡6月30日之前提交参保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含免予缴费人员)参保人员,其生活保障费从2007年7月份起就可以按月领取了。
而7月1日以后申请参保的,生活保障费则将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免予缴费人员自审定次月起按月享受)。
记者提醒:生活保障费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发放,并于每月15日前将生活保障费划入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如有不明,可拨打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876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