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家中外媒体昨天聚集杭州,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全面介绍与法国达能公司纠纷的事件真相。他强调:“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并非是我个人与其利益之争,我们与其抗争是为了捍卫我们民族的利益。”他表示:“企业之间的纠纷与争端,在市场经济时代应该由企业自行通过谈判或诉诸法律来解决。”现将宗庆后在记者见面会上发言摘要发表如下:
新闻界的朋友们:
今天请大家来主要是想向各位介绍一下我们与法国达能公司纠纷的事件真相。由于前段时间在达能公司的要求下,政府要求我们不打口水仗,不接受媒体采访,而达能却不断地在媒体上对我们进行攻击,发布不实言论,混淆事非,把自己打扮成按合同约定行事,将我们贬为缺乏契约精神、违反合同、挑战规则的行为者,为澄清事实真相,还其本来面貌,今天我们将关键事实公布如下:
一、纠纷的核心与焦点
实际上这场纠纷很简单,就是达能要低价并购娃哈哈与达能非合资公司51%的股份,全面控制整个娃哈哈,娃哈哈不同意让其并购,于是达能以娃哈哈违反了所谓的“同业竞争”条款及“滥用娃哈哈商标”为由,以诉诸法律来胁迫娃哈哈将股权出售给他。而事实上娃哈哈并没有违约,真正违约的是达能,所以不买他的账;达能达不到目的后又采取对我本人进行一些莫须有的人身攻击,妄图逼使本人就范,从而激起了熟知内情的娃哈哈员工与经销商的强烈愤慨,将事情复杂化了。实际上这件事很简单,就是一个要强买一个不肯卖,一个想法讹诈你胁迫你卖。我们认为买卖不成大家有理说理,协商不通可以到仲裁庭、法庭上去说,以求一个公正的裁决,而达能这种行为实际上亦反映了其貌似有理实际没有理的外强中干的心态,是一种混淆视听、以求达到其非法目的而采用的卑劣手段而已。
二、关于所谓“同业竞争”的事实真相
1.达能认为我们非合资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主要的依据就是我们在合资合同当中承诺的不从事任何与合营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的生产及经营活动这一条款,与达能签约并承诺这一保证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有限公司、广盛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际上都是投资公司,既无生产线亦无经营人员,更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违约不违约、同业竞争不竞争的问题。
2.退一万步来讲,即使上面四家公司的关联公司(合同条款中并未将关联公司列在承诺条款之中)可追究同业竞争问题,实际上亦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因为所有非合资公司生产的娃哈哈产品实际上是为合资公司代加工,是被达能合资公司所许可的,如果他要赖账并不容易,因为所有非合资公司的产品在2007年4月份以前全部是通过合资公司销售公司出售的。11年来,由达能委托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每年的审计报告的关联交易中将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名称、销售的金额清清楚楚地进行了披露。如果未得到合资公司的许可,违法了,为什么你不及时提出来,有的生产甚至长达11年,即使你不承认曾经许可,在法律上达能亦是默许了这种行为。
3.真正违约的是达能。达能公司自2000年收购了当时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之后,加剧了娃哈哈与其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第二年就使娃哈哈损失了8000多万元利润。而达能又先后参股和控股深圳益力矿泉水、上海正广和、光明乳业、汇源果汁、蒙牛乳业等一系列与合资公司产品有竞争的企业,而且达能在娃哈哈的董事亦是这些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他们利用合法的手段在我们的每次董事会中均要求我们汇报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当前的市场形势分析及下一步的经营打算等商业机密,回去后又在他们任董事长且又占了大股的我们的竞争对手公司指挥与我们竞争,这种赤裸裸的同业竞争极大地损害了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利益。在最近一次谈判过程中,达能公开承认了乐百氏、深圳益力、上海正广和为其关联交易,要求将这些公司并入娃哈哈,我们不要,达能承诺可在二年内将它们出售,亦证实了其已承认了首先违反了不搞同业竞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