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市山路7号房屋今日实现依法平稳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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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09日 13:43:4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7月9日上午,嵊州市市山路7号房在一片腾起的尘土中被夷为平地。至此,这一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在依法和协商的原则下妥善解决。
6月18日,嵊州市市山路7号房主与前来依法执行强制拆迁的嵊州市有关职能部门产生矛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郭敏,市委副书记、市长盛秋平任组长的后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在坚持依法拆迁的前提下,该市拆迁主管部门、剡湖街道等单位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地做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与其保持畅通协商渠道;省人大代表张樟兴也三番五次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劝导。经过充分协商,被拆迁人与拆迁人最终按原拆迁安置的标准和方案签订了协议,并于7月8日晚23时前自愿腾空房屋,接受拆迁。
据了解,市山路位于嵊州市城市中心文化广场北侧。为缓解该市市区交通拥堵,2004年市政府将其列为城市主干道进行拓宽改造,市山路7号房主和另外33户民居所在地段因拓宽道路和建造公共停车场需要搬迁。目前,这些住户都在依法和协商的基础上实现了平稳搬迁。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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