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
主持人:所以今天宗先生更愿意把当年的这两份合同,规定为简式合同和正规合同来说。
宗庆后:没有,我们始终认为是阴合同、阳合同。
主持人: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宗庆后:他们所说的一个是简单的,一个是详细的。我说这完全是性质不同的两个合同,一个阴的,一个是阳的。阳的是报到国家去批准,阴的是你见不得阳光,你自己暗地里执行的。
主持人:就是达能不太肯承认自己曾经也有见不得阳光的这一刻。
宗庆后:他见不得阳光的事多了。
主持人:那你能坦然地面对曾经自己的见不得阳光吗?
宗庆后:我认为做人是光明磊落的,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好赖账的?
主持人:那么在这个商标和品牌之争方面,你觉得你自己可以收获的经验或者说教训是什么?
宗庆后:首先,我忘了老祖宗的一句话,先小人、后君子。我们是先君子、后小人,所以就带来麻烦了。哪怕你是要承诺给人家点好处,也是应该先小人,规矩该定好,然后你要做好事的时候,另外再拿点给他,那样可能就不会有麻烦。
第二,我对你讲情理,人家西方人是跟你讲利益的。如果他利益有了,你违法也好,什么也好,他都会默许你做的。但是一旦触犯他的利益,他就会拿这东西来跟你找麻烦,所以我以后跟人家打交道,首先要依法把这些东西都管好。
第三,人家市场经济搞了一两百年了,他们知道游戏规则,我们还不是太懂。我想我们也应该吸取教训。
我们没有滥用商标
主持人:达能的人虽然没有办法来到现场,但是他们非常慎重地给我们发来了一份能够代表他们立场的资料。有一页资料是这么写的:2007年初我们通过有资质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到国家商标局进行查询,结果却出人意料地发现,国家商标局从来没有收到过有关娃哈哈商标的转让申请,更没有任何驳回转让的记录。
宗庆后:他可以问问国家商标局,为什么他去调查时没这个资料。当然我这里也可以跟你说说,因为国家商标局场地比较小,他把以前的资料装在麻袋,放在地下室里。他们是近两年才建了电脑系统。所以我们当时去查的时候,国家商标局专门派人去把这个麻袋找到。
主持人:达能是2007年初去查询。
宗庆后:以前是没有电脑系统的,那至少国家商标局出了这么个函,给他证实了什么时候报的、当时为什么没有批,已经给了很明确的答复。所以你现在再问问他,这个商标的所有权是不是他的!
主持人:我相信你的这句话也是在问他们,因为真实的答案,就在你们两个人的心目当中。
宗庆后:如果光是我们两个人知道答案的话,纠纷是永远不会解决的。要依法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主持人:达能对你的另一个置疑,就是娃哈哈的商标被大量的非合资公司使用了。
宗庆后:我给你说出这几个理由,他就说不上我滥用商标。
第一个,本身你这个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你是许可我使用的。
第二个,我在用的时候,我都明确告诉你了,你当时不提出来,是不是已经默许了?这都明摆着的东西,怎么说你这2005年10月12日自己签的合约都会忘记了,说从来不知道有这么多非合资公司在使用“娃哈哈”。
主持人:2005年的合约上签的是多少家?
宗庆后:27家。
主持人:27家。你觉得他知道这件事吗?
宗庆后:当然知道了。我们每个月都有报表给他的,即使我这个报表不算数,他请的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每年审计两次,把你的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全审计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