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发展,就是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宗旨,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克服单纯以经济收入或经济增长衡量发展水平的观点,做到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注重实现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准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不断增强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发展的平衡和不平衡、政府和市场等各种关系。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十六届三中全会曾明确提出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途径,深刻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坚持“五个统筹”,必须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各构成要素的优化整合,在统筹兼顾中求发展、以发展促进更好的统筹协调,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思想武器
科学发展观反映了时代进步的要求,体现了实践发展的需要,是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思想武器,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事业能够经受风险考验、顺利达到目标的最可靠的保证。要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既面临着历史性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现在,我国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并将进一步证明,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表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我们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切实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