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7日讯
周杰伦发“通缉令”?通缉他的忠实粉丝?这样的“通缉令”被贴在了台州路桥某服装店门口。近日,这则抢眼球的招聘广告被工商人员查处。
乍看这幅周杰伦的“通缉令”,确实让人好奇。广告上周杰伦手持“通缉令”,内容为:“通缉人员特征:杰伦忠实粉丝,性格开朗外向,年龄18~27周岁,男女不限,如有符合条件者,请立即投案自首!!!合理薪水提成+学习机会+发展空间!店长、导购员若干名……”广告特地在“通缉人员特征”和“请立即投案自首”两处划上加粗红线,以吸引路人注意。
据当事人解释,出这样特殊的广告只为吸引更多应聘者,便于自已扩大商业规模挑选更优秀的人才。广告上选用周杰伦相片,是因为周杰伦是该品牌服饰的形象代言人。
执法人员指出,“通缉”、“投案自首”是司法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所用的词语,不该出现在广告用语中,鉴于当事人不懂法规,执法人员向其讲解了《广告法》有关条款,并当场拆除广告。 卢晓红章以省赵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