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出让300万亩农田筹资4.5万亿元
“江”水北调、“河”水分流、治理沙漠、开发藏电和组织移民,笔者粗略匡算,总投资大约需要4.5万亿元。如何妥善地筹措这4.5万亿元?笔者认为只要国家在房地产用地审批上稍作政策调控,就能轻而易举地筹措到这大量的资金,而且能收到一举多赢的效果。主要设想及理由是:
1、实施“江”水北调等宏大工程需要建设资金约4.5万亿元。投资项目及所需资金粗略估算如下:
(1)“江”水北调约需27340亿元。参照依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从丹江口水库向北京调水,总干渠全长1277公里,年调水95亿立方米,新华社2006年9月14日报道称“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主体工程静态总投资1367亿元”。从长江铜陵段向华北调水1000亿立方米、再从北京西山脚下向腾格里等六大沙漠沙地调水650亿立方米,输水干渠开挖工程总投资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的13倍+7倍计,需要投资27340亿元。 (2)“河”水分流约需2051亿元。主要投资是可能要在黑山峡等合适的河段筑高坝建水库以提高水位,还要开挖多条混凝土衬砌的自流式河渠或安装多条大口径输水管道,因征地拆迁补偿成本较少,此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投资额的1.5倍计,需要投资2051亿元。 (3)开发藏电需要投资4087亿元。根据在青藏高原边缘地区已建、在建和已规划开发的二滩、向家坝、溪洛渡、瀑布沟、官地、锦屏二级等水电站平均投资额——开发每1亿度水电需投资1.08亿元估算,本文所述“江”水北调、“河”水分流所需新增年发电量3784.3亿度共需要投资4087亿元。(此项估算低于国内水电开发投资参数,因库区征地拆迁补偿及移民安置已通过调地而让浙闽粤三省负担,因而这一投资估算额离实际投建成本将相差不大;而且即使出现差额,也可以让国有电力企业入股投资。) (4)治理沙漠约需投资2872亿元。在腾格里等六大沙漠沙地中栽植乔木林1500万亩、灌木林和草地3000万亩、开垦耕地4200万亩和在西北地区改造沙漠化土地1000万亩,供水设施、植树种草、改良土壤等需要投资:按每1平方公里需要1000米长的一条分水渠道或一根大口径水管需15万元计,需要投资97.0亿元;按每25平方米通一根5米长的水管并配一个水龙头或喷头需40元计,需要投资1034.7亿元;植树种草按每亩400元计,需要180亿元;开垦及改良耕地按每亩3000元计,需投资1560亿元。四项合计2871. 7亿元。 (5)迁移人口还需5188亿元。从青藏高原和西北地区迁移到浙闽粤三省的1200万人迁移安置费通过给予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300万亩由浙闽粤三省解决。从“江”水北调运河工程所涉地区迁移到黄河下游沙滩区及“黄泛区”新建经济开发区的200万人,按安置房人均30平方米投资3万元、转岗培训费人均5000元、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费人均2.5万元计,约需投资1200亿元(如果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投资额中已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及移民安置资金的话,这项投资已包括在北调“江”水工程的估算中)。从西北干旱缺水地区迁移到经调水改造后的新增耕地及林草地中的725万人,按人均安置房30平方米投资3万元、旧宅退出转让及搬家补贴人均5000元、新家园中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均2万元计,需要投资3987.5亿元。两项合计共需投资5187.5亿元。 (6)黄土高原、黄河中游地区水土治理和黄河下游河渠改造、滩地整理,以及在黄淮海平原新增水浇耕地1500万亩,估计投资补贴2000亿元。 (7)长江下游部分河段缩窄、长江口北支筑坝和沿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补贴,估计投资950亿元。 (8)在铜陵段、北京西山脚下至黄旗海段分别建设电力梯级提扬设施估计投建费500亿元。以上八项合计需要投资44988亿元。
2、出让300万亩基本农田可筹集资金4.5万亿元。
(1)国内众多城市商住房用地出让价已经超过200万元/亩。房地产业是近年来的投资热点,也是目前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估计该产业在2020年之前将持续兴盛。当前全国房地产业的形势是:据福建房产网刊发的《住宅结构性供给不足助推高房价》一文披露,“2006年,房地产开发购置土地面积36791.0万平方米”(即55.2万亩);另据搜房网CEO莫天全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供需形势分析》报告中披露,“2006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是60628万平方米”(若按容积率平均值1.6计,其土地面积为56.8万亩);“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2006年达到3383元/平方米,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是3112元/平方米”。国内众多城市,包括许多地(市)级和县(市)级城市,商住房销售均价已达每平方米4000元以上,商住房用地拍卖价已超过每亩200万元,而且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普遍地希望国家能允许他们将城市周边的一些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2)以150万元/亩的价格出让基本农田300万亩可收取4.5万亿元。为筹集“江”水北调、“河”水分流、治理沙漠、开发藏电和组织移民等重大工程所需投资,中央政府可采取高价出让300万亩商住房用地的特殊政策:其一,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期限再推迟5—10年,或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根据各个城市对建设用地的需求状况、商住用地的出让价格和城市的水资源供给状况,将农用地转待置换用地数搭配部分由中央政府高价收缴出让费的房地产用地;其二,300万亩房地产用地的审批及使用条件是必须向中央政府加缴150万元/亩,其用地可以是城市周边目前封禁的基本农田,并规定这300万亩限额内购买的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由国务院专项特批,其占补平衡由国家通过“江”水北调在西北地区易地垦造,其用地数可在当地“农保率”中扣减;其三,购买额由地方政府一次性认购、五年内分期付清购买款。这样,300万亩高价商住房用地将很快地得到落实,4.5万亿元资金可望在五年内全额到位。
(3)还有机动资金1200亿元。如果“江”水北调等宏大工程所需投资额将超过4.5万亿元的话,还可从前一构想所述向浙闽粤三省收缴的1200亿元农保地易地垦造费中列支;如果4.5万亿元卖地款可以支付北调“江”水等八大工程所需投资的话,这1200亿元还可以拿一半用于补贴在黄淮海平原和腾格里等六大沙漠沙地中新增耕地的土壤改良,另一半给6700万亩新增耕地上经营的农民配发拖拉机、收割机。
3、资金来源及影响分析。 (1)4.5万亿元来源于资源优化配置和扩大劳动就业。这4.5万亿元资金(也包括向浙闽粤三省收缴的1200亿元),看似取之于房地产业,来源于千家万户,实际上得之于对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源于劳动力的增加就业和劳动创造。
(2)对降低城市房价有利。增加300万亩商住房用地,对广大潜在购房者而言,不仅不会造成房价上涨,而且会使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降低房价——加缴150万元/每亩后,若建造建筑容积率为1.5的多层公寓住宅小区,那么,其住房连同土地、小区配套设施建造成本价约为3000元/平方米。新华网房产频道于今年6月29日刊发的《北京第三批两限房推出,预计售价5900元/平方米》一文披露,北京市第三批两限房位于朝阳区常营乡,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限购对象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和拆迁安置户等,预计售价5900元/平方米。由此可见,中央政府若按加缴150万元/亩的价格出让300万亩基本农田,地方政府若不从中获利,并对房地产投资开发商的利润予以控制,那么,其房价将比一些大城市中的经济适用房现行价还要低一大截。
4、用地增减帐估算——减抵增后还能净增:西北地区新造耕地3400万亩,华北平原新造耕地774万亩。
(1)调水可增加耕地6700万亩:其一,给西北地区年均增加供水850亿立方米,除了可增加大量的林地、草地和建设用地之外,若有260亿立方米水用于农耕,可增加水浇耕地5200万亩。其二,可在黄淮海平原新增水浇耕地1500万亩。黄淮海平原中不仅存在着大量的旱地,而且由于缺水还存在着大量的沙荒地、盐碱地,北京、天津、河北的平原地区、山东、河南郑州以东和安徽、江苏的北部共209个县(市)中沙化土地多达3.16万平方公里(4740万亩)。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年)》规划:到2010年,全国将治理沙化土地1300万公顷,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区”规划造林(含退耕还林)498万公顷(7470万亩),“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范围涉及冀鲁豫苏皖)规划建造人工片林38万公顷(570万亩)、农田林网11万公顷(165万亩)、农林间作25万公顷。另据中国河北网载文介绍,河北全省在未利用地中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还有3347.5万亩,目前开发未利用地的难点之一是缺水;现有1028.4万亩耕地中中低产田占75%,干旱缺水严重。给黄淮海平原增加供水150亿立方米(共350亿立方米,其中200亿立方米抵补“河”水在西北分流),若将其中的75亿立方米用于在黄淮海平原将宜垦干旱荒沙地和盐碱地改造成水浇耕地,每亩年用水按500立方米计,可增加耕地1500万亩。
(2)“江”水北调等六大构想减少耕地按亩数计约为1205万亩:其一,从安徽铜陵向北京西山脚下开挖年均输水1000亿立方米的大运河,估计总长约1800公里,根据长江铜陵大桥主桥长1152米估计调水运河河道及运河两边绿地连同公路合计宽1500米,这样,开挖调水运河约需占地405万亩(估计运河占地中会有一些非耕地,这部分非耕地面积大约能与人口迁出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地抵平)。其二,在青藏高原上开发水电、修筑水库估计将减少耕地200万亩;其三,向浙闽粤三省迁移人口1200万人,在浙闽粤三省中减少耕地300万亩。其四,为筹集“江”水北调等八大工程所需的建设资金,出让城市周边的农保地300万亩。
(3)耕地增减及按质量折算后还能净增大量耕地:由于东南沿海地区的耕地一年为二至三熟,华北平原的耕地一般为两熟,西北地区的耕地大多只一熟,所以,计算耕地增减帐,浙闽粤三省减少的移民安置用地和城市周边基本农田转房地产用地每1亩宜折抵西北地区的新增耕地3亩,华北平原上开挖运河所减耕地和青藏高原上修筑水库所减耕地每1亩宜折抵华北平原上新增耕地1.2亩,据此推算,一增一减后可净增:华北平原新造耕地774万亩,西北地区新造耕地3400万亩。
5、“江”水北调长期运行经费可由中央财政支付。本文前述几项加强环境建设的大工程中,建成后维持运行需要大额支出的是“江”水北调1000亿立方米/年所需每年3636.3亿度的电费,若按目前宁波电业局收缴的居民生活用电高峰电价0.568元/度计,“江”水北调每年共需支付电费2065.4亿元。由于水电的发电成本(不计投资回收等)只要0.04—0.09元/度,开发藏电由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因而将国家投资藏电开发的投资收益的大部分用于抵补“江”水北调所需电力的电费支出,实际上国家需要长期(未能大规模开发太阳能发电和风能发电之前)支付北调“江”水的电费也许只要1000亿元/年。这1000亿元/年的北调“江“水电费可由中央财政拨付,并可设定藏电开发投资由中央财政负责(或由国家投资为主),藏电开发所在地政府可以收取相关的电力生产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其主要理由是:中央政府有财力支付。温家宝总理于今年3月5日在全国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告:2006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20.94万亿元”,“全国财政收入3.9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7694亿元”;中央财政“从2003年到2006年年均超收2040亿元,其中去年超收2573亿元”。据此中央财政增收形势看,中央财政能从以后几年的新增财力中每年安排“江”水北调所需要的电费1000亿元(藏电开发投资收益抵补)或2065.4亿元。况且,实施上述几大构想总投资4.5万亿元中,中央财政可增收税金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