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9日讯
去年废弃的采石场,如今已成了肥沃的庄稼地。近日,记者在余姚市临山镇岭南村小岙山塘看到,近20亩的土地上玉米、茄子等作物长势喜人。“这里的山塘土是从别处来的‘老娘土’,好肥!”村民们告诉记者,这茬收完后,他们还准备装上喷滴管,种上秋玉米。
“小岙山塘回填的就是329国道复线建设中剥离出来的表土,马上就可以种庄稼,”临山镇土地整理办负责人说,“如果用传统黄泥覆盖的办法对山塘复耕,表土熟化需要好几年时间。而用‘老娘土’既保证了城镇建设用地供应,又保证了耕作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
和很多地区一样,近年来,临山镇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少耕地被用作城镇建设和企业用地。看到已历经百年的肥沃耕地征用后被覆盖、填埋,干部群众甚感可惜。为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临山镇尝试通过“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进行土地利用和保护:在耕地变成建设用地之前,先剥离耕作层表土,再将这层厚度约30厘米的表土搬运回填到废弃山塘、宅基地等处进行土地整理。
为从制度上有效保证这一做法不折不扣地执行,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从告知、协议、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规定政府在挂拍建设项目用地时,要提前告知参拍单位必须将耕作层无偿提供给政府,并集中运送到指定地点。用地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许可时,要签订协议,并缴纳每亩1万元的保证金,确保表土的剥离和回填。完成表土剥离后,用地单位还要向镇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凭验收证明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用地单位如果不剥离耕作层表土,就领不到施工许可证、开不了工。”临山镇党委书记茅建刚说。这项政策出台半年来,该镇先后在329国道复线、国昌公司新建厂房、风机总厂扩建等项目中剥离土方12万立方米,整理土地面积97.05亩,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
据农业部门测定,与一般肥力较差的复垦地不同,由于保留了耕作层表土,这些新增耕地肥力相当好。肥沃的“老娘土”异地再用,这不仅提高了复耕土地的质量,而且缩短了表土熟化时间,也给农民带来了“立竿见影”的实惠。岭南村农民陈百林告诉记者,“老娘土”很肥沃,他家3亩复垦地上种出的大豆,今年能有3000元的收入。
近日,省国土厅联合调研组实地到临山考察,对余姚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的做法给予肯定。目前,余姚市已开始在全市乡镇逐步推广这一做法。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估算:“耕地层表土的再利用,可使余姚全市每年新增肥力较好的复耕土地1000至1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