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浙江省龙游县历史悠久,春秋时期曾建有“姑蔑”古国,至今遗留的众多古代墓葬成为少数不法分子觊觎的对象。近日,龙游县法院对盗窃古墓葬的5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主犯洪建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案犯彭永军、胡小木、何土华、商林富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2006年10月14日,龙游县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甘溪垅村茶叶山上盗墓。第二天,执法人员到该村进行调查,发现有古墓被盗掘。后经专家鉴定,被盗古墓为距今1500多年前的墓葬。该县文化旅游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0月30日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经侦查查明,2006年9月,龙游县茶农洪建新和别人在一起干泥水活时,聊起某电视台的“鉴宝”栏目,很想去弄几样宝贝拿去鉴定一下。洪建新与彭永军在甘溪垅村茶叶山找到一座古墓,并分别纠集了胡小木、何土华、商林富,携带作案工具掘开古墓葬的前段,盗得两只青瓷碗,一只青釉壶(已破)、两枚铜钱(其中一枚当场破碎)等文物。案发后,所盗文物已被追回。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盗掘出的一只青瓷碗为国家三级珍贵文物,其余物品为一般文物。
几天后,5人再次携带作案工具,将墓葬的后段挖开,但未盗得文物。后来,他们在该古墓旁边四五米处又探得一座古墓,洪建新、彭永军、胡小木、何土华4人再次将探得的古墓掘开,还是无功而返。经浙江省文物检定委员会委托衢州市鉴定小组鉴定,该两座古墓葬为唐朝时期墓葬,对研究龙游地方葬俗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
公安机关还查证得知,早在2005年初夏,洪建新与柳某(在逃)等人就曾经在龙游附近的茶山上找到一座古墓,并盗得两只青瓷碗、两只花瓶。一只青瓷碗和一只完整的花瓶销赃得款2000元,被5人平分。经文物管理部门鉴定,该座被盗掘的古墓葬为南朝时期墓葬。
今年5月,衢州市检察院对洪建新、彭永军等5人以盗掘古墓葬罪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经审理认为,洪建新等5名被告人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并从中窃取珍贵文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