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里有小药箱吗?你是否关注过其中药品的有效期?你知道如何妥善处理那些过期的药品吗?
《市场报》记者最近了解到,宁波市对家庭过期药品实行定点回收的做法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欢迎。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元刚处长告诉记者:数量巨大的家庭过期药品,不仅给居民自身用药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这已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
据药监部门的一项资料表明,95.4%的家庭有备存药品的习惯,一年下来,平均每个家庭会产生约0.5公斤的过期药。药品过了有效期,不仅疗效会降低,而且还会产生毒副作用,这个道理很多人不明白。药监部门的另一组调查数据显示:82%的家庭不清理小药箱;23.4%的居民服用药品不看有效期;90.1%的被调查者有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的经历。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浙江省率先建立正常合法的药品回收渠道,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宁波市起步较早。从2004年起,该市药监部门就开始发动市民清理“家庭小药箱”,并且采用“药监进社区”的形式,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引导市民安全用药。但是,这种突击清理形式终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过期药品的出路问题。
为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管理机制,药监部门着手设立常年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最早对此做出探索的是镇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2005年11月,该区首先推出了15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该区招宝山街道还将800多名80岁以上老人的看病就医责任分派到社区医生,定期帮助清理家庭小药箱。至今年4月底,镇海区已在零售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设立了20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共回收各类过期变质药品1546种,计3795余盒(瓶),货值金额约4万余元。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今年4月起,该市全面推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5月9日,海曙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的工作人员分别将药品回收箱送进了辖区的16家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市中心城区推出了首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海曙区设立的过期药品回收点以政府办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为主,区药品监督部门认为,这些医疗机构是医保定点单位,是药品购销的主渠道,享受政府补贴,理应更好地履行这项公共卫生服务义务。再说,社区医院与居民联系密切,医护人员可以通过诊疗活动,加强对患者安全用药宣传教育,促进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
海曙区这一招果然灵。回收点刚设立不久,就有不少居民主动前来送交药品。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医护人员中进行广泛动员,一些社区责任医生在进行上门服务时就向病人宣传、讲解安全用药的道理,自觉承担起回收过期药品的义务。
短短几天,海曙区已回收了600多盒过期药品,有些居民甚至一次性就送交过期药品四五十盒。记者在海曙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看到,在回收的大量过期药品中,有些药品过期年限甚至已达10年以上。一种名“无环鸟苷”的滴眼液还是1992年生产的,而且连有效期都未标明;一种名为“西安林”的胶囊标示的生产日期为1996年,早在9年前就过期了。不少回收药品因放置的时间过长或存放不当,都已发霉变质。一瓶盐酸黄连素片,因受潮连颜色都变了;一种降压药不仅药盒发霉而且连药的形状都看不出来了。药监人员认为,如果这些药继续服用,后果不堪设想。
6月1日,江北区药监部门专门举行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启动仪式,辖区内的10家零售药店负责人与药监部门签订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责任状。6月11日,江东区药监部门又推出了20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并且作出承诺: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经营药品;保证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指导帮助群众清理家庭小药箱。至此,该市已设立了300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药监部门称,这个数字还会继续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