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杭州女子被杀抛尸富春江,疑凶是沈阳的千万富翁耿某。昨天上午,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富阳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上午9:30,耿某一身黄色囚服,戴着手铐、脚镣,被押上被告席。耿某约1.65米高,微胖、浓眉大眼。
快报今年3月30日第5版的报道,耿某与情人周某的交往经历和他的杀人经过,大多是他向警方的单方面供述。
昨天的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了多份证据,对耿某的供述和犯罪事实,比照印证。
快报2007年3月30日第5版报道(梗概)
3月20日下午4点多,一老汉路过杭富沿江公路白鹤村段的亭子,一男子正从富春江边走上来,与老汉擦肩而过,匆匆驾驶一辆蓝色奥迪A4轿车离开。
老汉发现江里躺着一具年轻女尸。报警。
死者随身用品中有一张名片,警察查到她最后出现的地点——上海浦东一家酒店。
再查,女子姓周,26岁,杭州人。酒店监控录像显示,最后接触死者的人姓耿,38岁,沈阳人,硕士,家产上千万元。
富春江边与老汉擦肩而过的正是耿某。21日下午,警方抓获耿某。
她为什么会成为耿的情人?
耿当时交代说,他和周的相识纯属巧合。周原本是他朋友的女友。去年7月,这个朋友突然和周分手,不辞而别。为查找男友下落,周翻出男友通讯录,一个一个打电话去问。电话打到耿这里。耿很同情失恋中的周,一直安慰、开导她,两人互生好感,很快成了情人。
昨天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了两份证人证言。
一份是死者周×的前男友的证言:“2005年9月,我和周×在上海认识,11月同居。她经常怀疑我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半夜翻我的手机抄号码,我们经常吵架……后来我去了日本。很多人打电话给我,说她在找我。耿××也打电话过来问我,我说不会见她的,你帮我劝劝她……”
另一份是死者母亲的证言,其中有一句:女儿跟前男友分手后,通过打电话认识了耿××。
耿真的给她买了房子和奥迪轿车吗?
耿当时交代说,周没有工作,每月的开销都是他负责,经常一给就是好几万。他还给周买了一辆奥迪A4轿车,又为她在沈阳买了一套公寓。
昨天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了机动车户籍登记证明,证实涉案的这辆奥迪A4轿车,车主:周×。
(就在这辆车上,耿掐死了周,并运到富春江抛尸。然后耿把车停到杭州一家大医院的停车场,乘火车返回上海。现车子暂扣在富阳市公安局)
至于沈阳的那套公寓,经查证,户主是耿××。
耿有没有以男友身份去见她的家人?
耿当时交代说,今年1月,周带着他去见家人,说是她的男友。
昨天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了周父的一份证言,说女儿的确带男友来过杭州的家里,他只知道那个男友姓耿,名字说不上来,在沈阳做电子生意的。
耿和妻子真的相敬如宾吗?
耿当时交代说,周向他提起结婚的事,但他和妻子相敬如宾,读初中的女儿活泼可爱,他不愿意失去现在的家庭。
昨天法庭上,耿屡次提起自己的家人,“周×要我离婚,我说不可能,我有孩子,我和老婆的感情很好,到目前都很好。”
据知情人说,耿妻和耿在大学里相识,她在沈阳当医生。得知耿的事后搬了家,给女儿换了学校。
她真的是因为索要20万招来杀身之祸吗?
耿当时交代说,周要钱的次数越来越多,“胃口”也越来越大。事发当晚,周开口要20万元,两人激烈争吵。一怒之下,耿掐死了她。
事发当晚,两人究竟为什么争吵,因死无对证,这个问题无法查实,检察官也没有举证。
耿对砖头砸了她头部几下有异议
起诉书说,耿移尸时误以为周没死,从路边捡了半块砖头,朝周的头部猛砸数下。尸检报告显示,周的前额和后脑勺都有伤痕。
耿在法庭上辩解,他当时只砸了一下。律师辩护说,死者后脑勺的伤痕,很可能是耿移尸时碰撞留下的。
耿辩解他的杀人动机
关于杀人动机,控辩双方争议很大。检方认为,耿因情感纠纷起了杀人邪念。而耿多次辩解,是死者威胁他的家人。
庭审最后,法官问耿:法庭再给你一次机会,为什么要杀死被害人?
耿沉默了一会,抬头说:“她8岁时父母离异。她比较偏激……如果她不威胁我的家人,我不会杀她。”
耿赔偿死者家属70万
为耿出庭辩护的是一位杭州律师,“是受被告人的亲属委托出庭的”。他说,耿有三个从轻处罚的情节:
一、本案有一定的特殊性,不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案;
二、被害人方面也有因素……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三、被告人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而且积极赔偿死者家属。
开庭前,耿的家属和死者家属已达成协议,赔偿死者家属70万元。
周某短婚离异,儿子跟着前夫。昨天,周某不少亲属来法庭旁听,包括她3岁的儿子。周的生母面容憔悴,捂着脸坐在第一排。庭审时,一直抽泣不止。周的父亲和继母也在。
庭审结束,周的生母颤抖着从包里掏出一张带镜框的照片。这是她死去女儿的艺术照,很漂亮,长发飘飘,微笑甜甜。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