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车主关注已久的新车船税标准终于尘埃落定。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了解到,今后我省每辆普通私家车每年的车船税为360元,比原先增加80元。
我省新车船税标准为: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大型客车,每辆每年540元;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中型客车,每辆每年480元;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小型客车,每辆每年360元;微型客车(排量小于等于1.0)每辆每年240元。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年每吨60元,摩托车每辆每年60元。船舶按净吨位不同每年每吨3—6元。由于普通私家车排量一般都在1.0以上、载客人数9人以内,对应的应征税额为每辆每年360元。
今年7月1日,我国实施新车船税,将原先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两税合一。记者了解到,以普通私家车为例,我省原先的私家车车船使用税为每辆每年180元,车船使用牌照税为每辆每年100元,两税共计280元。新车船税实施后,车主每年需多掏80元的车船税。其实与外地相比,我省的征税标准已是最低,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指导标准为普通私家车每辆每年360元—660元,北京等地每辆私家车每年需交480元车船税。
交税方式上也有了很大变化。此前车船税一直由车管所代征,今后将由保险公司代征,随交强险一同缴纳。业内人士认为车船税与交强险捆绑后,原先漏交车船税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此外,由于新车船税标准迟至今日才最终确定,先前未按新标准交税的车主须补交不足部分。